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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2-08-12 14:44:04 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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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局落实落细防台风各项工作

  热带低压于8月8日14时形成后,我市高度重视,密切注意其动向,及早做好部署,市三防办、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密预测预报预警,会商研判天气趋势,提早谋划防御工作,市三防指挥部于8日22时启动防风Ⅳ级应急响应,9日18时将防风IV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III级应急响应;并督促各镇(街)各部门加强预测预报预警和预案措施,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风险管控,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对基层抽查提醒。

同时,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今年第7号台风“木兰”防御工作,根据市三防指挥部统一安排,8月9日,市应急管理局郭少文总工程师带队到赤溪、都斛等镇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督查指导组采取抽查现场、听取汇报、与群众交谈等方式,对港口、码头、旅游景区、水闸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督查。

  督查指导组首先听取了简要工作汇报,对各地防台风工作予以肯定,同时指出问题和不足,要求沿海镇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一要从严落实三防责任。要将台风防御工作部署到镇、村、有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一线,切实将责任压实到具体责任人。二要广泛发布预警。通过农村大喇叭、微信等多种渠道,滚动播放台风暴雨信息,提醒公众防范避险。三要加强巡查排除隐患。针对渔船回港避风、滨海旅游景区、海上施工作业、渔蚝排养殖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24小时定点监测,做到巡查工作不留死角,严格落实防台风“六个百分百”要求。四要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台风来临期间镇村两级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在台风警报未解除并经确认安全前,渔船渔排、地质灾害高危区、海上施工等转移撤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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