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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1-11 16:45:26 | 主题分类: | |
主题词: |
2022年1月6日,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供销社联合约谈台山市弘业烟花爆竹经营公司,并就春节期间我市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的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会上,市应急管理局向台山市弘业烟花爆竹经营公司通报了近期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传达了国家、省、江门以及市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郭少文指出,春节期间是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弘业烟花爆竹经营公司要充分认识当前的严峻形势,要保持警钟长鸣,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在春节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配备必须的安全设施并定期检修,严格落实值班值守,严禁超量存货等方面工作。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张炜强调,台山市弘业烟花爆竹经营公司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二要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运输车辆必须使用危运车辆进行配送,并确保证照齐全;三要向具资质的单位采购烟花爆竹,严禁将烟花爆竹批发给无证无照的零售店。
台山市弘业烟花爆竹经营公司黄洪杰表示,烟花爆竹经营过程中具有较大的火灾爆炸危险,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该公司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做好员工培训教育工作,按时做好应急演练,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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