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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0-11-26 15:29:40 | 主题分类: | |
主题词: |
一、修编背景
2019年,台山市逐步开展政府机构改革,重新优化和调整市级党政机构。在此次机构改革中,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模式发生重大调整,将分散在安监、民政、自然资源、水务、林业、科工商务等部门的资源和力量进行整合,形成“大应急”管理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防灾减灾的新理念、新要求,顺应台山市机构改革的新形势、新成果,保障机构改革期间有效应对水旱风冻灾害,市应急管理局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多轮修改完善,组织修订并印发《台山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台府三防〔2020〕2号,以下简称《预案》)。
二、修编原则及依据
《预案》修编遵循继承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原则。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8、《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10、《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37个法规条例。
三、适用范围
《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的水旱风冻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
《预案》所称水旱风冻灾害是指江河湖库洪水灾害、内涝灾害、山洪地质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干旱灾害、台风暴潮灾害、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水电站)垮坝、堤防决口等灾害事件。
四、主要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依据,本《台山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共分10章。其主要内容及构成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共设4条。本章主要明确本预案编制的目的、编制的法规依据、本预案适用范围、工作的原则。
第二章为组织体系与职责,共设4条。阐述了市三防指挥部、市三防指挥部工作组、现场指挥部、各镇(街)人民政府三防指挥部等职责。
第三章为灾前预防,共设2条。本章主要阐述了风险分析和预防措施。
第四章为预防预警机制,共设4条。本章共分为前期准备、预防预警信息、预警发布和预警支持系统四大模块。
第五章为灾害处置,共设8条。本章主要阐述了应急启动时的前期准备、灾害发生时的响应启动、重大灾害发生时的情景、如何应对重大灾害情景、现场指挥、安全防护以及响应终止。
第六章为后期处理,共设4条。本章主要阐述了灾情的统计、灾后的救灾救济工作、灾害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第七章为应急保障,共设4条。本章分为队伍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以及综合保障。
第八章为监督管理,共设3条。本章主要说明了预案演练、宣传培训以及责任与惩治。
第九章为附则,共2条。本章规定了一些名词术语定义以及预案管理的相关信息。
第十章为附件,共1条。本章主要附录了预警信号及标准。
五、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三防指挥部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江门市人民政府和江门市三防指挥部备案。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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