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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灾害防御常识
  • 2011-10-19 08:35:04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 发布机构:台山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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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泛宣传,增强意识各级政府要在县、乡、村、矿业、工厂、机关、学校、企业的广大群众中积极开展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普及教育,要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2、制定预案,落实责任要事先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落实各级各类责任人和应急处置措施。

  3、发生暴雨,高度警惕降暴雨时,要时刻观察房屋周围的溪河水位和山体有无异常。特别是晚上,更应十分警觉,随时做好安全转移的准备。

  4、及时预警,迅速传递观测到可能引发洪水、泥石流、滑坡的降雨量,要立即采取鸣锣、放铳、打电话、广播等预先设定的报警措施,迅速向可能受威胁的居民传递警报信息。

  5、山塘水库,加强防范发生大暴雨时,要加强对山塘水库水位、渗漏等情况的观测,如有异常,要迅速转移受威胁群众。

  6、遭遇山洪,果断躲避:

  (1)、溪河洪水迅速上涨时,不要沿着河谷跑,应向河谷两岸高处跑。

  (2)、泥石流发生时,不要沿泥石流沟跑,应向沟岸两侧山坡跑。

  (3)、山体滑坡时,不要沿滑坡体滑动方向跑,应向滑坡体两侧跑。

  7、组织转移,有条不紊安全转移要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人员、后其他人员;要事先制定转移路线和地点,落实撤离组织人员和责任。

  8、洪水围困,理性求救遭洪水围困,有通讯条件的,可利用通讯工具,寻求救援;无通讯条件的,要想办法向外界发出紧急求助信号,同时要主动采取自救措施。

  9、住宅被淹,有效避险低洼处的住宅遭洪水淹没或围困时,通常有效的办法是:一是安排家人向屋顶转移、二是想方设法发出呼救信号,三是利用竹木等漂浮物转移到较安全的地方。

  住宅基地,合理选择建房应选择在平整稳定期山坡和高地,要远离河滩及沟谷等低洼地带。

  10、修路架桥,科学选线修路、架桥等,要避开山体易滑坡、崩塌区域,特别是不能侵占溪河滩地。

  11、行洪河道,严禁弃渣严禁向溪流倾倒垃圾、工程渣土等废物废料,堵塞河道,严禁侵占河流滩地。

  12、自然生态,人人保护严禁乱砍滥伐、乱采乱挖、毁林开荒等破坏自然生态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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