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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通过台山市卫生健康局机关网站公开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监督电话:0750-5559833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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