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卫生健康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台山市广海镇康洞自来水厂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案
  • 2016-03-17 01:25:4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台卫公罚〔2016〕03号
处罚名称 台山市广海镇康洞自来水厂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案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处罚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
处罚结果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广海镇康洞自来水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0722xxxxxxxxx51X
法人代表姓名 胡卫民
处罚决定日期 2016.3.17
处罚机关 台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方编码 440781
当前状态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