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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卫〔2018〕165号
各镇(街)卫计局,市妇幼保健院,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17〕1482号)、《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避孕药具采购及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7〕539号)、《江门市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规范(试行)》(江卫〔2017〕504号)的精神,从2017年起,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我局制定了《台山市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附件:1.台山市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办法
2.各医疗卫生单位联系人回执
台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13日
(联系人:关芬战联系电话:5559812)
附件1
台山市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办法
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已婚育龄人群。
二、服务内容
为辖区已婚育龄人群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以及相关的宣传服务、咨询指导、发放服务和随访服务。
(一)宣传服务宣传国家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政策,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已婚育龄人群政策知晓率、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生殖健康知识水平。
(二)咨询指导根据已婚育龄人群处于不同时期的生理特点,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指导和帮助已婚育龄人群选择适宜的免费避孕药具。
1.介绍各种避孕方法,讲解各种避孕方法的避孕原理、有效性、适应症、禁忌症、副作用、并发症和正确地使用方法;
2.介绍避孕节育、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和发放宣传品;3.指导和帮助育龄人群自主选择适宜的避孕药具;
4.解答和帮助处理有关避孕和药具使用的疑难问题。
(三)发放服务按照已婚育龄人群免费避孕药具的实际需求,为已婚育龄人群免费提供可及、易得和便捷的人性化服务。
1.人工发放网点
(1)办公时间内,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服务人员负责免费向辖区内育龄人群发放避孕药具,并现场提供咨询服务。
(2)指导育龄人群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
(3)对首次领取药具的对象,药具服务人员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记录其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住址、婚育状况等信息,了解其避孕现状和需求,指导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提供相应的药具,告知需求者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情况反馈联系方式等,记录领用信息。对首次使用口服或注射避孕药者,需经医师诊断后凭处方提供。
(4)免费提供药具使用说明和相关宣传资料。
2.自助发放网点
(1)提供避孕套或同时提供外用避孕药自取服务。
(2)室外自助发放网点24小时全天候、室内自助发放网点办公时间提供自助发放服务。
(3)室内自助发放网点,免费提供药具使用说明和相关宣传资料。
(4)保持自助发放设备正常运转和清洁卫生,保证有免费药具供取用。
(5)因特殊原因需暂停服务的,应明确告知处置方式。
(四)随访服务定期对已婚育龄人群采用上门随访、约定随访、书面随访、电话随访、邮箱随访、QQ随访、微信随访等形式,提供随访服务。对随访对象使用免费避孕药具的适应性、避孕效果及副作用等情况进行跟踪,收集相关信息,了解育龄夫妇对更新药具的要求,征求对现行药具发放的意见和建议。并继续给予适宜的指导服务。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机构要求市妇幼保健院设立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科,掌握全市药具服务情况,对本市药具发放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承担药具宣传与下级药具管理人员的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各镇、街、村居级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原则上每年至少培训1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计生药具咨询室,配备1名专(兼)职药具管理服务人员,并具有医(药)学相关专业学历。乡(镇、街)仓库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上,仓库要求:库内墙壁、地面整洁,门窗结构严密;装卸设备,地台板或货架,避光、通风和排水设备,监测和调节温、湿度设备,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鼠等设备,专用照明设备。仓库根据实际情况设区,安排专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所用设施和设备。村(居、社区)设置1个药具专用柜(箱),并指定1名药具管理服务责任人。
(二)服务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避孕药具管理领导及业务科室要加强与辖区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分管卫生领导、业务负责同志协调沟通,加强与村(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相关部门密切联系,掌握服务区域内已婚育龄人群人口信息、避孕需求信息、免费避孕药具需求信息的变化情况,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
(三)组织架构与服务人员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镇卫生院要完善业务工作,指定专门分管领导及专兼联科室具体负责该项业务,配备专人负责该项业务并将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报医政股。
(四)服务人员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培训教育工作的人员应持有医、药执业资格或生殖健康咨询培训师资格;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咨询指导服务工作的人员应持有医、药或生殖健康咨询的执业(助理)资格,有一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践经验,接受过咨询知识的培训,熟悉免费避孕药具性能;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宣传、发放、随访服务的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药具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从事宫内节育器服务工作人员需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并经过专业培训。
(五)宣传服务要求要加强宣传国家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政策、避孕节育科普知识,发放药具优质服务宣传品,播放音像资料,举办避孕知识培训讲座,提高已婚育龄人群对国家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政策知晓率和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科普知识的普及率。
(六)咨询指导服务要求对咨询对象要热情亲切、耐心倾听、坦诚交流、保密隐私。注意收集相关信息,做好咨询登记。
(七)发放服务要求
1.建立健全药具发放服务网点管理制度,保障网点正常运行和药具供应。
2.发放网点统一设置“国家免费提供”标识、“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告示牌以及服务监督电话。
3.设立避孕药具台账(附表1),人工发放网点应登记每次发放的信息,自助发放网点记录每台设备每次放置或更换药具的品种、数量信息。
4.建立辖区内长期使用避孕药具人员登记册(附表2)。
5.发放网点设置要求。
(1)农村,每行政村至少设立1个人工发放网点和1个自助发放网点。
(2)城市,每社区至少设立1个人工发放网点、2个以上自助发放网点。人口集中区域,按1个/每1200m2的标准设立发放网点。
(八)随访服务要求依据已婚育龄人群个人差异,采用上门随访、约定随访、书面随访、电话随访、邮箱随访、网络随访等形式,分层次提供耐心的随访服务。村药具发放人员应对随访的对象每月进行1次面对面随访服务;社区/居委会药具发放人员对重点随访对象要每月随访1次,对使用避孕药具长达3年以上且无严重副作用的服务对象应每季度随访1次。随访中如发现疑似或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重点随访对象包括:新使用避孕药具者,产后哺乳期使用药具者,使用避孕药具发生副作用者,使用药具避孕失败者,更换避孕措施及避孕药具种类者,人流术后者,聋哑盲人,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肝肾疾患及生殖道感染者。
(九)服务档案要求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记录在案。
(十)考核要求每年12月底由市妇幼保健院协助组织专项检查,考核完毕出具专项检查情况通报,考核表格参照公卫专项考核。
五、服务评价指标和计算方法
(一)免费药具获得率免费药具获得率=实际获得免费药具的育龄人数/希望获得免费药具的育龄人数×100%数据获取方法:希望获得免费药具的育龄人数:随机抽取一定范围、一定数量的常住育龄人员进行调查,其中希望获得免费药具(含已获得)的人数。实际获得免费药具的育龄人数:上述“希望获得免费药具的育龄人数”中,已实际获得免费药具的人数。
(二)咨询指导覆盖率咨询指导覆盖率=实际获得咨询指导的育龄人数/希望获得咨询指导的育龄人数×100%数据获取方法:希望获得咨询指导的育龄人数:随机抽取一定范围、一定数量的常住育龄人员进行调查,其中在免费药具及使用方面需要了解相关知识,或存在疑难问题需要得到解决,希望获得咨询指导(含已获得)的人数。实际获得咨询指导的育龄人数:上述“希望获得咨询指导的育龄人数”中,已实际获得咨询指导的人数。
(三)随访覆盖率随访覆盖率=实际获得随访服务的人数/应该获得随访服务的人数×100%数据获取方法:随机抽取一定范围、一定数量的、根据规范要求应随访的使用免费药具人群,通过查看随访登记或访问调查的方式,统计其中实际获得随访服务的人数所占比例。
(四)药具知识知晓率药具知识知晓率=实际知晓药具知识的人数/应该知晓药具知识的人数×100%数据获取方法:随机抽取一定范围、一定数量的、根据规范要求应知晓免费避孕药具知识及发放服务政策的育龄人群,通过访问调查的方式,统计其中实际知晓药具知识及发放服务政策的人数所占比例。
附件:1.发放网点避孕药具台账
2.育龄夫妇药具使用及随访登记
附件1
发放网点避孕药具台帐
单位名称: 第-------页 编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批号: 单位: 单价: 元 生产企业:
日期 | 摘要 | 入库 | 出库 | 库存 | 经手人 | 备注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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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说 明
一、此表为存储与发放登记共用;
二、国家发放的免费药具与上级或本级财政资金自行购买的药具请分开表格填写;
三、“摘要”栏填写:上级调入、发往XX单位、XX宣传活动发放及领取人姓名等出入库明细。
附件2
育龄夫妇药具使用及随访登记表
县(市、区) 镇(乡、街道) 村(居委会)(盖章) 合计共 对
姓名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使用药具情况 | 终止使用原因 | 药 具 随 访 情 况 | ||||||||||||
药具品种 | 起始日期 | 领取数量 | 月 | 日 | 随访形式 | 药具随访效果 | 随访摘要 | 随访员 | |||||||||
面对面 | 电话 | 其他 | 正常 | 失效 | 副反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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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写 说 明
一、 药具品种选择相应项目, 用序号填写:
(1) 复方左炔诺孕酮片; (2)21+7; (3) 复方炔诺酮片; (4) 三相片; (5) 复方醋酸甲地孕酮片; (6) 炔雌醇环丙孕酮片; (7) 左炔诺孕酮片; (8) 醋酸甲地孕酮片; (9) 复方庚酸甲地孕酮注射液; (10) 爱侣栓; (11) 双燕栓; (12) 妻之爱; (13) 乐乐醚; (14) 敖东栓; (15) 凝胶; (16) 壬苯醇醚膜; (17) 炔雌醇片; (18) 光面避孕套; (19) 非光面避孕套; (20) 纳米银隐形避孕套; (21) 皮埋; (22)宫内节育器(请在序号后填写具体名称) 。
二、 “随访形式” 与“药具使用效果” 栏, 在相应格内画“√ ”;
三、 “药具使用效果” 栏内,
若选择“失效” 或“不良反应” 则必须填写“随访摘要” 并记录详细原因。
附件2
各医疗卫生单位联系人回执
单位名称 | 分管领导 | 药具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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