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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山市卫生计生局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8-07-24 10:29: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 【字体:    


局机关各股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台山市卫生计生局政务公开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增强公开实效,组织制定了《台山市卫生计生局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台山市卫生计生局贯彻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2018年,紧紧围绕卫生计生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照职责分工,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助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一、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严格按照《台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意见》(台卫党〔2017〕10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局各股室、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提交“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应充分征求意见。在提交决策事项前,主办股室或单位应当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可采用座谈会、征求意见会、讨论会、听证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提议、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居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按规定需要进行民主协商或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民主党派、群众团体等意见、建议的,应事先履行有关程序。(人事股,各股室负责,排第一的为牵头股室,以下同)

二、推进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宣传、推广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好的经验做法。指导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耗材价格信息,做到收费公开、透明。督促各医疗机构定期公开“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相关工作。(办公室、医政股、规财股负责)

三、推进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公开。根据《台山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依法对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抽检情况,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法定传染病、卫生防疫、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定期公开公立医院改革、分级诊疗、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等卫生计生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政策法规股、综合监督股、公卫股、医改办、医政股、应急办负责)

四、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做好违规违纪典型问题处理结果通报工作,加强警示教育。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加大对行业不正之风的治理力度。(医政股、综合监督股、人事股负责)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定期调整及时公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下放、承接等动态调整情况。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文件清单。(政策法规股、综合监督股、各股室负责)

六、积极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继续做好本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包括“三公”经费),并在市卫生计生局网站发布。(规财股负责)

七、规范公文发布。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办公室、各股室负责)

八、加强政策解读。切实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府办〔2017〕6号),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作用,多角度、全方位、有序有效阐释政策。运用图片、图表、音视频等素材加强形象化和通俗化解读。在文件执行过程中,要密切跟踪舆情,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各股室负责)

九、加强平台渠道建设。加强局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重要政策、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发布有关举措、进展情况等信息。(办公室负责)

十、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不断完善答复程序,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助渠道,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建立完善从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的转换机制。对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在作出申请答复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办公室,各股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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