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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山市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0-12-15 11:23:17
  • 来源: 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 【字体: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补充和优化我市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台山市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2月15日


  (联系人:王鑫,联系电话:5559812)


台山市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规范管理,深入推进乡村医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允许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意见》(国卫基层发〔2020〕11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卫〔2020〕8号)和有关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再注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目的意义

  乡村医生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网底组成部分,是提供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力量。实施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做好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有利于加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保护其合法权益,并有利于规范诊疗行为,提高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广大农村居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注册条件

  按照《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医生注册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卫〔2020〕8号)有关规定执行(请登录广东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下载)。

  三、分步实施

  (一)宣传发动。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关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人才补给问题,也涉及到每一位村医的切身利益,各镇(街)政府(街道办)、各医疗卫生单位均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广泛宣传最新乡村医生注册管理政策,组织符合注册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同时结合农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进程,认真学习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明确具体责任、权利和义务,主动配合做好注册管理工作。

  (二)申请报名。属地乡镇卫生院负责收集首次注册和中等医学专业学历人员所需资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局医政股。

  (三)组织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集中考试。市卫生健康局委托市人民医院承办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综合理论、技能考试工作(考试方案详见附件2),规定的免试者除外。

  (四)核发证书。市卫生健康局按规定程序对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为符合条件的办理注册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注意事项

  (一)认真受理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是行政许可事项,市卫生健康局是受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的行政机关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资料工作。

  (二)严格把好申批关。市卫生健康局坚持“谁审核、 谁签字、谁负责”,严防弄虚作假。审核工作与乡村医生业务考评(主要包括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和职业道德评定(主要包括医德医风情况,并充分听取所在村委会、或村民意见)、卫生监督执法(是否存在违法执业行为、或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相结合。

  (三)强化信息管理。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对注册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进行编号,并收集个人基本情况、培训情况、定期考核情况等有关信息,完善乡村医生注册管理工作,建立个人信息档案,纳入村医疗卫生机构信息集,以备及时查验,防止冒名顶替、持虚假材料骗取执业证书等现象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街)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为乡村振兴助力,积极发动、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所需经费要严格执行原卫生部《转发关于不宜收取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费复函的通知》(卫办规财发〔2004〕43号)文件精神,严禁各级部门收取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费。

  (二)严肃纪律。各镇(街)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各医疗机构要主动公开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最新政策及有关办事程序,公布举报、查询方式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管理。各镇(街)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室要理清辖区内村医疗卫生机构布点合理性、村医承担工作能力、居民医疗服务需求情况等,联合村集体或属地卫生院加强乡村医生的聘用、培训、日常管理及绩效考核工作;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乡村医生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及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附件:1.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需提交的资料要求

            2.台山市乡村医生注册综合理论、技能考试方案


附件1

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需提交的资料要求

  —、首次注册

  (一)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村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交原件);

  5.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6.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蓝底半身照片2张;

  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100张床位以上的一级综合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交原件)。

  上述打印复印资料必须使用A4纸规格,并将所有资料统一使用文件袋装好再提交,文件袋封面要标识工作单位、姓名、手机号码。

  (二)中等医学专业学历人员:

  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综合理论、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由市人民医院负责提供原件);

  5.村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交原件);

  6.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7.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蓝底半身照片2张;

  8.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100张床位以上的一级综合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交原件)。

  上述打印复印资料必须使用A4纸规格,并将所有资料统一使用文件袋装好再提交,文件袋封面要标识工作单位、姓名、手机号码。

  二、再注册

  (一)《乡村医生再注册执业申请审核表》(交原件);

  (二)申请人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交原件);

  (三)村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交原件);

  (四)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蓝底半身照片2张;

  (五)村卫生站绩效考核合格证明(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提供原件,并抽查村委会或村民满意度情况)。

  上述打印复印资料必须使用A4纸规格,并将所有资料统一使用文件袋装好再提交,文件袋封面要标识工作单位、姓名、手机号码。

  三、变更注册

  (一)《乡村医生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交原件);

  (二)申请人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交原件);

  (三)村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交原件);

  (四)个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蓝底半身照片2张。

  上述打印复印资料必须使用A4纸规格,并将所有资料统一使用文件袋装好再提交,文件袋封面要标识工作单位、姓名、手机号码。

  

附件2

  台山市乡村医生注册综合理论、技能考试方案

  乡村医生注册综合理论、技能考试是村医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村医资格申请人是否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门槛考试。市卫生健康局因应医疗行业的特殊性,本着“医道精诚,护佑生命”原则,制定如下考试方案。

  一、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地点:市人民医院。

  三、考试要求:参照《医师资格考试大纲》,申请乡村医生注册须经考试者,先参加“第一关”实践技能考试,通过后才能参加“第二关”理论考试,若技能、理论考试先后合格,该考生才符合注册条件。

  四、考试内容

  (一)实践技能考试

  采用多站式考试的方式。考生必须在市人民医院内完成全部考站的测试。

  乡村医生实践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

  1.第一考站

  (1)考试内容:病史采集。分值30分,时间20分钟。

  (2)考试方法:按要求在答题纸上作答。

  2.第二考站

  (1)考试内容:体格检查。分值30分,时间15分钟。

  (2)考试方法:在男性标准体检者、女性胸部模型或肛诊模型上操作,按要求回答问题。

  3.第三考站

  (1)考试内容:临床基本操作。分值20分,时间15分钟。

  (2)考试方式:在模拟人或模型等设备上操作,按要求回答问题。

  4.第四考站

  (1)考试内容:公共卫生基本操作。分值10分,时间8分钟。

  (2)考试方式:在模拟情境下操作,按要求回答问题。

  5.第五考站

  (1)考试内容:中医基本操作。分值10,时间7分钟。

  (2)考试方式:在多用途医疗模拟人/健康志愿者或医用模块等设备上操作,按要求回答问题。

  (二)理论考试

  考生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后,进入理论考试。采用集中考试方式。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闭卷笔试。

  乡村医生理论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其中以医学人文、公共卫生、全科医疗及中医药等内容为考试基础点,增加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内容。

  五、注意事项

  (一)针对乡村医生实践技能考试不合格者,市卫生健康局只提供当年内一次技能补考机会,若补考后仍不合格,则不可以申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二)针对通过乡村医生实践技能考试但理论笔试不合格

  者,市卫生健康局只提供当年内一次理论补考机会,若补考后仍不合格,则不可以申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三)当年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申领《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且还有意向申领者,可于次年向市卫生健康局提请申领,待考试通过后核发《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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