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卫生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台山市卫生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卫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沙岗湖路110号,邮编:529211,电话:0750-5559832)。
一、概况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信息,层级落实各项责任。从领导、机构、制度等方面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
1、主要是通过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局信息。在本局网站设置了“本局概况”、“本市快讯”、“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办事指南”、“疾病预防”、“合作医疗”、“在线咨询”等栏目,主动公开本部门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关注的卫生工作情况,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起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的运行流程。在本局政府公开栏,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办事程序等主要内容装框上墙,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满意。
2、2008年,每月编写《简报》印发至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3、建立市卫生局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邀请江门日报社台山工作站、台山广播电视台、台山政府网站的记者参加各类卫生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发布新闻消息。
4、利用市“法制长廊”加强宣传,坚持每季度更新一次,向群众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5、市健康教育所充分利用简报、宣传折页、海报、横额、讲座等进行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等知识宣传教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市卫生局以卫生信息网站为主要载体,由专人负责维护和更新,主动发布信息200条,其中办事指南6条,卫生监督13条,法律法规10条,疾病预防45条,工作动态120条,公示公告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08年度,市卫生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08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度,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市卫生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主动做了一定工作,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但离社会、群众的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存在网站建设不够完善,行政许可审批等信息未能及时在网上公开,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措施积极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和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健全政务公开的各项资料和档案,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二)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网络、简报和公众媒体等多种手段,深化和丰富政务公开的实际内容,要注重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公开,进一步增强公开的透明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具体,更加贴近群众的需求。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卫生网站建设。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要求,建立规范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类目,积极探索网上行政审批服务,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府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