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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卫生健康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着力提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增强行政执法人员及广大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人口计生政策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一年来,我局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形;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我局领导班子成员未发生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现将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机构。
1.调整充实了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根据人事变动,我局及时调整了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股,由政策法规股承担日常工作,各股室、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职能落实具体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层层落实依法治市工作任务。
2.健全法治机构建设。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我局设置了政策法规股,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另外,由政府统一领导,建立由市司法局、市卫健局、市公安局、市保险行业协会等单位组成的台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建立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机制,开展医疗纠纷调解。
(二)规范行政决策机制,科学民主合法决策。
一是加强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严格执行上级关于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指导意见,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二是科学制定行政决策规则。我局通过实施《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等,规范各类行政决策的议事原则、范围、内容和程序,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三是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我局及下属28家医疗卫生单位都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促进依法办事服务人民群众。
(三)加强普法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我局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本系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建设普法教育。一是将普法学习列入局党组中心学习内容。局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二是抓好局机关工作人员普法教育。公职人员学法参学率、参考率、达标率均达到100%。三是抓好卫生计生执法人员普法教育。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学习,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强化人员执法程序,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与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四是抓好医务人员普法教育。通过学习,增强了我市医疗卫生健康从业人员遵纪守法、依法行医的自觉性。
(四)科学精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是加强发热门诊(诊室)的管理。严格执行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制度,并与未建设发热门诊(诊室)单位建立对口转诊机制。二是加强院感防控督导。目前,已完成3次全市公立医院和1次全市村卫生站院感“红黑榜”测评工作。三是做好重点人员健康管理。一年来,我市核酸检测累计送检790861人次。四是强化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各隔离酒店严格落实“一隔离点一专班”制度,下设7个工作组,分班24小时值守,每班配备5名医务人员(一医一护一心理一消毒一感控),配备一名医疗单位领导作为驻点负责人B角,并由驻点负责人B角和院感科负责人、负责感控工作的护士长组成隔离酒店防控消毒组,全程监控各防控消毒环节。五是有序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建立全民免疫屏障。我市目前共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26个,其中,大型临时接种点1个、接种单元127个。全市单日接种量最高超4.5万剂次。
(五)加强“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便利企业。
一是加快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年来,国家双随机任务264单,截至目前,我局完结任务264单,完成任务241单,完成率91.29%,对25家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实施行政处罚。在江门商事双随机专项中,我局制定下发12个抽查任务共72户单位,现全部完成检查。二是稳步推进“证照分离”的实施。2021年实施“证照分离”的许可共有947个。三是积极实施医疗卫生许可“两证合一”。全年共受理办结执业登记35宗。
(六)全面依法行政,提升文明履职能力。
我局加快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落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主动公开、公布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二是实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三是严格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对规定的重大行政许可和重大行政处罚进行法制审核。
(七)持续精准执法,卫生监督成效显著。
一是严厉打击疫情期间非法行医。一年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21人次,巡查非法行医场所57间次,巡查乡镇35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人次,立案查处3宗;二是加大卫生监督力度。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229人次,监督医疗机构654间次,餐饮具消毒机构6间次;监督公共场所1093间次,生活饮用水单位114间次,学校、托幼机构等194间次;监督放射诊疗机构39家次,监督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150间次。实施行政处罚113宗。
(八)推进政务公开,建设人民满意健康服务。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2021年,我局机关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5条,含党务公开信息12条,双公示类信息19条,工作动态信息101条,通知公告信息93条,部门文件20条,其他文件类信息50条。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4条。
(九)积极化解矛盾,维护法律权威。
2021年,市卫生健康局无行政诉讼案件。一是完善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制度。加大涉及医疗卫生领域重要苗头隐患的排查力度,重点排查调处卫生健康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确保各项卫生健康改革的顺利进行。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结合新形势,进一步落实领导接访和包案制度。2021年,我局无重大信访事件发生。三是加强政务服务管理,及时办结行政服务事项。2021年,我局共受理行政服务件600余件,全部依时办结。
(十)加强行政监督,严格行政责任。
我局印发了《台山市卫生健康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简称“三重一大”)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和领导干部正确履职,规范用权,进一步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同时,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参照市卫生健康局意见制定或完善本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工作的意见,规范决策程序,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切实保证决策责任落实。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主动接受来自社会群众监督和批评意见,依法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事项。认真处理日常的电话投诉、来信来访、患者和社会问卷所反映的问题。
二、主要问题
一是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人员少,工作量大,任务重,无法满足正常监督执法任务需要,做到区域内全覆盖有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思想认识和法治建设意识,充分认识到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知法、守法意识和执法、用法的水平,把依法行政与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依法行政中突出作风建设,在作风建设中推动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理,将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二)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健康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卫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卫生健康队伍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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