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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卫生健康局对全市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污水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查组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检查医疗污水处理是否达标。
截至目前,督查组共检查6家医疗机构,整体情况较好,但仍发现部分医疗机构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不高、医疗污水排放口标识牌、废水排放公示牌设置不规范等问题。督查组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要加强医疗污水管理,确保消毒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医疗废水达标排放;依法依规开展定期监测,健全监测制度;规范设置废水排放口和监测采样口。
督查组指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是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一环,一定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管理,认真做好消毒,促进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污水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医疗废物污水处置排放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开展医疗污水管理工作专项督查,加大帮扶指导力度,确保医疗机构污水100%收治、排放100%达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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