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展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重地——台山市“全国文化先进地区、国家首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全国第一侨乡、中国排球之乡”之风采,特举办“顺峰杯”《天下台山》摄影大赛,诚挚邀请各地摄影团体、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参赛。
一、组织机构
赞助单位:顺峰投资有限公司
主办单位:台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承办单位:台山市摄影艺术学会
二、征稿内容
征集展示台山市自然风光、人文风情、乡村振兴、全域旅游、绿色发展、智慧旅游等内容的摄影作品,全方位体现台山市在打造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特色小城镇、助推全域旅游等方面的丰硕成果。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需为相机拍摄,统一上传最大尺寸JPEG格式的照片,每人限20件作品(组照4-6张一件);征集作品不得进行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和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参加者对其提交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如创作者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法律纠纷,由参加者承担法律责任,与主办方无关。
3.本次比赛作品不收参赛费及其他任何费用,不退稿。所有征集入选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不再支付稿酬(未入选作品如被使用,另外支付稿酬);在将作品用于对外宣传时,主办方根据情况有权对作品的标题及文字说明进行更换或修改而无需知会参加者。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与本次活动有关的线上线下等渠道的宣传、报道、展示中无偿使用投稿作品,但不意味着作品入选或拟入选。
4.作品必须取材于台山市行政区划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5.大赛将对投稿作品将通过网络投票和专业评委评选综合评定出获奖作品。其中,网络投票占20%分数,专业评委评分占80%分数。
6.大赛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选作品公布之前将在主办方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确定获奖作品、公布获奖名单。
7.参赛者在摄影创作期间,必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要注意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在参赛创作期间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与主办方无关。
8.上述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凡投稿者则视同承认本征稿启事规则。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获奖证书、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3名:获奖证书、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5名:获奖证书、奖金各2000元
入选奖50名:获奖证书、奖金各200元
(备注:一、二、三等奖获奖作者只领取最高奖项,优秀奖以下获奖数量不限。)
五、时间安排
比赛截稿时间:2019年12月31日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月底前
专家评选时间:2020年2月15前
综合评定时间:2020年2月底前
六、投稿方式
参赛者将摄影作品发送至邮箱:tspf2012@163.com,联系人:李荣基;QQ:616448948;手机:13392053189。发送作品时务必将每幅作品名称修改为:作品名+真实姓名+手机号码的形式报送,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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