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台山市文广旅体局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
  • 2019-07-09 00:33: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执法

类别

执法

环节

记录

方式

记录

场合

记录内容

开始

时间

结束

时间

记录人

存储

期限

1

行政检查及行政处罚

现场检查

录音、录像、拍照

执法现场

1.出示执法证、告知来意申请回避权利;

2.记录执法现场环境;

3.当事人、证人、第三人等现场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

4.记录设备、产品、商品、合同、票据等需检查的内容及检查结果的告知情况;

5.询问过程;

6.告知陈述、申辩权利;

7.被检查人确认笔录和签字的情况;

8.被检查人不配合确认笔录及签字的情况,记录见证人确认笔录和签字的情况。

到达执法现场时

离开执法现场时

执法

人员

作为证据使用的,长期保存;不作为证据使用的保存不少于6个月,另有规定除外

5和6为可选记录内容;

7和8择一记录

2

行政处罚

调查取证(询问)

录音、录像、

拍照

询问现场

1.出示执法证、告知来意、申请回避权利;

2.记录执法现场环境;

3.被询问人的体貌特征;

4.执法人员询问内容和被询问人陈述内容;

5.被询问人确认笔录和签字的情况;

6.被询问人不配合确认笔录及签字的情况,记录见证人确认笔录和签字的情况。

开始询问

询问结束

执法

人员

作为证据使用的,长期保存;不作为证据使用的保存不少于6个月,另有规定除外

5和6择一记录

3

行政处罚

调查取证(证据保全)

录音、录像、拍照

调查现场

1.出示执法证、告知来意,申请回避权利;

2.记录执法现场环境;

3.当事人、证人、第三人等现场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

4.记录外观、规格型号、状态等能确认证据特征的信息;

5.固定证据的过程;

6.当事人确认证据和签字的情况;

7.当事人不配合确认证据及签字的情况,记录见证人确认笔录和签字的情况。

到达执法现场

证据保全完毕

执法

人员

作为证据使用的,长期保存;不作为证据使用的保存不少于6个月,另有规定除外

7和8择一记录

4

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

听证

录音、录像、拍照

听证会现场

1.当事人在听证会上陈述、申辩理由,双方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进行质证的情况等;

2.当事人确认笔录和签字的情况;

3.当事人不配合确认笔录及签字的情况,记录见证人确认笔录和签字的情况。

听证会开始时

听证会结束时

执法

人员

作为证据使用的,长期保存;不作为证据使用的保存不少于6个月,另有规定除外

2和3择一记录

5

行政强制

实施(解除)强制措施

录音、录像、照相

执法现场

1.出示执法证、告知来意,申请回避权利;

2.记录执法现场环境;

3.当事人、证人、第三人等现场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

4.记录外观、规格型号、批次、数量等能确认物品特征的信息;

5.记录实施(解除)行政强制的全过程、被实施(解除)行政强制的对象的存放地点;

6.向当事人交付文书的情况;

7.当事人确认签名的情况;

8.当事人不配合签名的情况,记录见证人确认笔录和签字的情况。

开始实施强制措施

实施(解除)强制措施完毕

执法

人员

作为证据使用的,长期保存;不作为证据使用的保存不少于6个月,另有规定除外

7和8择一记录

6

行政许可

申请

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

申请现场

1.申请人或者受委托人的体貌特征;

2.身份确认情况;

3.办理申请的全过程等。

申请人或者受委托人提交申请

申请人或者受委托人离开申请场所

执法

人员

作为证据使用的,长期保存;不作为证据使用的保存不少于6个月,另有规定除外

主要适用重大或社会影响面大的许可申请等

7

各执法类别

送达

录音、录像、照相、视频监控

送达现场

1.送达的地点;

2.直接送达非当事人签收的,记录确认其与当事人关系的情况;

3.受送达人的体貌体征;

4.留置送达的,记录留置文书在当事人住所的情况,见证人见证的情况;

5.公告送达的,记录公告的媒介、地点;

6.记录文书送达全过程及受送达人签收情况。

到达送达地点

送达完毕

执法

人员

作为证据使用的,长期保存;不作为证据使用的保存不少于6个月,另有规定除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中国·台山政府网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