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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台山市旅游局部门决算公开
  • 2017-09-29 07:51:00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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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台山市旅游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台山市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山市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山市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台山市旅游局是台山市人民政府主管旅游业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拟定旅游业管理的方法、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拟定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制订旅游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

(三)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

(四)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公司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负责旅行社的开办及其业务年检的报批;指导和监督旅游饭店及旅游设施的质量规范和管理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出国旅游,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旅游和边境旅游的规范、管理及协调工作;指导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七)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江门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市局本级预算。内设三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资源与市场开发股综合管理股。








第二部分  台山市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注:本表反映本年度总支出和年末结余结转情况。


 


 

 



注:本表反映本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注:本表反映本部门各项支出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第三部分   台山市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入决算332.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97万元,其他收入(银行利息)0.27万元。

 本年度比去年收入决算数增加121.78万元,增长57.86%,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收入增加,本年度人员支出标准提高,同比增加44.43万元;二是项目支出收入新增旅游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9万元,旅游扶贫资金50万元。

(二)2016年支出决算332.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31.64万元,结余转入事业基金0.6万元。比2015年支出决算增加121.18万元,同比增长57.58%,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本年度人员支出标准提高,同比增加44.43万元;二是项目支出新增旅游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9万元,旅游扶贫资金50万元。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332.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97万元,其他收入(银行利息)0.27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332.24万元,比去年收入决算数增加121.78万元,增长57.86%。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31.64万元,结余转入事业基金0.6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93.9万元,占58.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77万元,比去年增加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07万元,比去年增加11.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9万元,比去年增加12.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57万元,比去年增加0.57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37.74万元,占41.53%,比去年增加64.74万元,本年主要支出项目有旅游产业发展资金78.74万元,旅游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9万元,江财工〔2016〕89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旅游扶贫方向)15万元,江财工〔2015〕346号2016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5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331.97万元。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31.64万元,结余转入事业基金0.33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31.64万元,结余转入事业基金0.33万元。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93.9万元,占58.4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77万元,比去年增加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07万元,比去年增加11.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9万元,比去年增加12.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57万元,比去年增加0.57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37.74万元,占41.53%,比去年增加64.74万元,本年主要支出项目有旅游产业发展资金78.74万元,旅游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经费9万元,江财工〔2016〕89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旅游扶贫方向)15万元,江财工〔2015〕346号2016年旅游发展专项资金35万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93.9万元,占58.47%,比去年增加57.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支出标准提高,同时本年新增行政运转经费作为基本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77万元,比去年增加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07万元,比去年增加11.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49万元,比去年增加12.1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0.57万元,比去年增加0.57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台山市旅游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共6.75万元,完成预算7.71万元的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2万元,完成预算4.56万元的96.9%;公务接待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3.15万元的74%。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1.46万元,下降7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5年度为6.85万元,减少6.85万元,主要是因为今年没有出国出境的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2万元,2015年支出8.43万元,同比减少4.01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发生“5·28”凤凰峡事件,除必要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行业管理工作外,我局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在内部行政运行整改方面,其次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规范使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2.33万元,2015年支出13.08万元,同比减少10.75万元,下降82.2%,主要原因是发生“5·28”凤凰峡事件,除必要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行业管理工作外,我局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在内部行政运行整改方面,其次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厅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2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4.42万元,平均每辆4.4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3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宣传推介接待,全年接待40批次,388人次。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 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 2015 年增加12.19 万元, 增长131.07%。 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未实施经费细分,我局未设有行政运转经费,基本支出均从旅游业管理项目开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6 万元, 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6 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中央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 2016 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 2016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总值36.89万元,净资产总额37.1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总值 32.21万元,专用设备总值62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总值4.62万元。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本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其中, 一级项目1个, 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8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92.64%。

共组织对“旅游产业发展资金”等 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74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开展取得如下成效:

1、经济效益

2016年,到台山的游客达1001.23万人次,同比增长16.02%,其中接待过夜游客人数达到400.48万人次,同比增长13.18%; 2016年全市实现旅游总收入达到72.4亿元,同比增长22.6%。推动食、住、行、游、购、娱等第三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并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经过五至八年努力,使台山成为旅游基础设施基本完善,服务水平有较大提升,旅游特色更加突出,知名度显著提高,旅游品牌竞争力显著增强,客源市场活跃的国内外知名的滨海生态休闲度假旅游重要城市和粤港澳都市圈重要旅游目的地,进一步拉动国内有效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改善我市产业结构,全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全市综合经济实力。

2、社会效益

一是提高我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城市的软实力,促进对外交流和合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独特的侨乡旅游文化,可以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增强市民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三是促进生态环境的美化优化,提升我市的宜居程度。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74 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开支,项目所涉所有支出均按正常程序进行报批、审核后才开展。

(2)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首次在部门决算中增加旅游产业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旅游产业发展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部门间各股室开展项目时未能完全按照预算计划开展,导致项目进度缓慢;二是由于项目开展缓慢,资金使用率未能达到100%。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重视,严格按照预算计划开展项目;二是加强各股室的沟通衔接,完善资金规范使用。

(3)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主要是指由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有关项目或由当地人大财政工委组织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所形成的报告。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专款专用资金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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