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台山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台山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隶属于台山市体育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正股级。台山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市新宁体育馆、市体育馆、市伍时畅游泳场等体育场馆日常管理工作,为大型体育竞赛、文娱演出、集会提供场地服务,为社会提供全民健身活动场所,为培养体育人才提供训练场地,承担体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他人员3名,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市新宁体育馆,体育场馆管理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2名工作人员(台机编办[2014]78号)。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协调搞好各类大型活动(竞赛),开展建立群众体育活动,承办好各项综合性运动会。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215万元,其中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5万元,专项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两名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10万元,新宁体育馆管养费用180万元,合计215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一般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15万元
2016年一般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人员福利支出2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支出10万元,新宁体育馆管养费用180万元,总支出占预算的100%。。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台山市场馆管理中心作为体育局的下属单位所有的“三公经费”在体育局里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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