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根据《江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第八批江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组织开展第八批江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选和推荐工作,经各镇(街)和各单位推荐、申报,经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共评选出第八批江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10名(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为4月4日至4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台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
受理单位:台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地址:台山市台城环北大道93号
邮政编码:529200
联系人:赵敏筠
联系电话:0750-5527300
附件:《第八批江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台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4月4日
附件
第八批江门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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