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依法管理在我市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有效规范和引导其合法开展活动,12月22日上午,我局邀请江门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井雷及台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领导前来开展专题培训,参与培训的有文化执法大队、文化艺术股全体人员和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业务人员共30多人。
李井雷在培训学习上对《管理法》的立法背景、法律精神、办事指南等基本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通过幻灯片演示的方式详细介绍了临时活动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标准、文件的公证、认证程序、组织认定、备案种类、办理时限等问题。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我局干部职工对《管理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初步掌握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工作的要点,对于我局文化市场监管、境外人员(组织)的演出及文化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等业务发挥了规范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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