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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文广新局党务公开制度
  • 2018-02-26 07:39:05
  • 来源: 台山市文广新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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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局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深入开展,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例行公开的主要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要按规定及时主动进行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单位重要决策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主要包括: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第二条  例行公开的形式

针对不同内容和特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宜对党外公开的采取公开栏、新闻媒体、公开网站等进行公开。主要通过以下五个平台公开:

(一)会议公开。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情况通报会、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会、党员旁听会、党务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将党务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二)文件公开。设立党务公开活动室、党员活动室等,通过党内文件、刊物、简报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党务。

(三)专栏公开。适宜向党外公开的,设立党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并使用。

(四)媒体网络公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公开宣传报道党务工作。开通领导热线电话,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通党务公开网站或网页,设立“推行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等栏目,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公开。

(五)活动公开。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党员定期评议、民情反馈、领导接待日、民情调查等活动,在党组织与广大党员群众之间架起理解、沟通、交流的桥梁,促进党群干群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第三条  公开的程序和时限

1.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由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党务公开的内容由局党提供,经整理后报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开。

3.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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