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广新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在市委、市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台山市政府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台府[2009]72号)等文件的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机关,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依法行政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推行政务公开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保障和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社会群众及其他部门单位的一致好评。现将我局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
我局领导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在局党组会议上反复强调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要求各分管领导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抓好分管属下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我局组织涉及依法行政工作的股室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国发[2008]17号、粤府[2008]60号、江府[2009]38号以及台府办[2008]211号等一系列有关依法行政的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并将依法行政工作与我局的“五型”机关建设、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以便更好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健全制度,强化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局党组对依法行政工作非常重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担任组长,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正副队长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依法行政方案、计划,拟定各项工作制度,指导、检查、规范、督促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另有两名副职领导分管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工作。为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确保执法决定准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文明礼貌,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规范程序》、《岗位责任量化考核制度》、《过错追究制度》、《中层干部管理制度》、《执法队员工作守则》、《执法人员五要五不准》、《仓库管理制度》、《行政处罚程序》等制度,执法大队在日常查处违规经营场所过程中,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细致取证、以证定案、以法定罚。
2、依法监管,维护文化市场安全健康有序发展
(1)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认真贯彻落实第24次全国“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广东省、江门市“扫黄办”的文件精神,以净化文化市场和网络文化环境为工作主线,以打击非法政治性出版物及有害信息为重点,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打击非法出版物和有害信息专项行动、扫除淫秽文化垃圾专项行动。2011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400多人次,检查出版物经营单位700多家次,取缔地摊游商11家次,查缴非法出版物13000多份,删除有害信息42条。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黄、非”的蔓延,为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及我市政治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狠抓文化市场管理,维护经营秩序。坚决以“迎大运、保创文”为主线,扎实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互联网文化低俗信息专项整治、打击盗版工具书专项行动、“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印刷复制业和出版物市场的专项检查行动、“保创文、迎国检”专项检查、网吧、电子游戏机专项整治行动等多个专项行动。特别是在江门市创建文明城市验收阶段,应对社会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联合公安、工商部门大力整治网吧、游艺市场,对网吧、游艺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摆放赌博机型机种、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加强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的监督管理,维护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全面配合市禁毒办、公安部门对涉毒歌舞娱乐场所的专项整治,取得了良好效果。累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2165家次,查处违规经营场所187家次,取缔无证经营场所65家次,收缴违规经营物品一大批。有力地打击了文化市场各种违规经营行为,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
(3)认真处理群众投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对群众投诉的事项,一律要求执法大队登记在册并进行分类处理,不属于我局管辖范围的立即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努力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对属于我局管辖范围的,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处,事后及时回复群众,做到投诉一宗、处理一宗、回复一宗。一年来,我局共接获、处理政府热线“12345”、文化市场投诉热线“12318”等渠道转来的投诉共9宗,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投诉人;同时,积极配合市信访维稳中心解决信访案件两宗,从而进一步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4)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文化市场安全稳定。组织文化场所经营业主召开了多次安全生产会议,重点传达了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业主及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落实所有场所开展自查自纠,彻底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消防应急安全制度和各项消防设施维护,确保文化经营场所安全经营。制作各类安全制度牌200多个并免费分发给经营场所,提高了业主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加大书画院、博物馆、图书馆、艺术馆、影剧院、剧团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特别是对节假日期间对外开放的场馆立即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制度,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定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安全演练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公共文化场所的安全。在局经济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争取经费安装了局视频监控系统。据统计:今年我局召开有关安全生产会议6次,印发安全生产宣传资料660份,制作各种安全制度牌200多个,出动检查人员3343人次,检查娱乐场所、各类公共文化场所341家次,排查安全隐患126处,落实整改安全隐患126处;取缔“三非”经营场所77家次;通过以上的落实措施,我市的文化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明显降低,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履行执法职能
1、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我局对执法人员的学法教育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执法人员特别是分管领导一定要对文化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全熟悉,针对文化经营场所的营业特点,具体规定每日上午为学习时间,执法人员在完成内务工作之外,必须自学《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知法守法、以理服人。2011年,局分管领导、执法队员分别参加了北京、省、江门市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了解掌握新时期文化市场执法管理的新动态,大大提高了执法水平。
2、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我局结合五型机关建设,大力推进服务型机关,强化服务职能,致力提高服务水平。一是规范许可行为,公开办事程序。我局根据市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将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办事程序在网上公开,并从去年开始取消了一切收费。二是简化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办事。我局编印了《台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服务指南》,按国家相关法规、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和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将绝大部分审批项目在法定基础上缩短了50%。我局实行每周审批小组必开审批会,真正做到受理快、批复快、办结快,特事特办,提速办事,有效地提高了服务效率。有的审批事项,如有关演出的审批,我们实行当即受理,当即办结。三是行政审批“三级把关”。局党组规定,凡行政审批实施“三级把关”。“三级把关”是指收件“服务窗口”领导把第一关做好初审工作,然后送分管副局长把第二关做好二审工作,最后由局长召集五人审批领导小组集体讨论把第三关,作最终审批决定。今年,我局办结新申办、变更或年审的各类文化场所约687家,印刷发行行业305家。实现了零差错、零投诉、零超时,办结率达100%。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做到执法公开。每次参加执法行动的人数不得少于3人;执法队员在执法行动中必须先向经营者出示执法证件;在检查过程如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的,首先向经营业主指出其违法经营行为,要求其立即停止营业,并对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现场摄像、照相取证并让被查处对象进行签名确认,做好相关笔录。抓好执法队伍建设,一方面狠抓业务培训,通过开展自学让全体执法人员熟悉掌握新文书;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处理过程中要大胆应用,务必达到人人都掌握整个行政处罚案件中的立案、笔录、行政告知、行政处罚、结案等环节。
4、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现行行政执法模式,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一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量化管理、监督。我局认真遵照上级部门要求,积极主动与法制部门沟通,就文化市场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根据场所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改正态度等因素制定了不同的处罚标准,达到惩教兼顾的良好效果。我局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上传到监察网,主动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进一步提高了文化市场处罚的公平性和透明性。二是转变执法观念,打造“服务型”职能部门新形象。执法人员将以前“管理者”的角色转变为“服务者”,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本目标,行动中除了坚决查处违规经营场所外,还耐心向业主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场所申办证照,将违规经营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作用。针对台山文化市场分布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我局进一步加强与聘请的48名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的联系,充分发挥监督员的属地优势,认真搜集乡下特别是偏远乡镇的文化市场经营情况,一旦发现有违规经营现象的,由监督员向执法部门汇报,由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权力运行公正
1、科学分解执法职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依法认定职权,细化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2、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完善相应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以及责任追究的种类、内容和程序。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执法成员实行阶段性检查,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查漏补缺;年终实行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罚,督促执法人员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公正执法。
3、行政执法案卷按要求立卷归档。我局主要领导经常对执法大队的执法行为定期进行检查,对依法查处情况实行责任跟踪落实。每个执法案卷所引用的法律依据、审批程序、处罚金额都符合法律规定,案卷文书都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到规范齐全。行政执法及处罚案件完成后,相关资料(包括文字、照片、视像、领导审批意见等)做到一案一档,由负责档案管理人员整理归档。同时将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台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江门文广新局备案,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每年都接受上级的抽查。到目前为止,我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现有同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的情况。
五、落实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对执法大队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为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局要求凡以局名义起草的执法文件或涉及全局性的规定必须要先报局办公室审查,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必要时由领导班子开会讨论通过,做到有件必报、有报必审、有审必复、有错必纠。
2、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本局在2011年度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发生。
3、积极参加行风测评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积极参与市纪委、市行风办、电视台举办的《行风热线》节目,安排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现场接听和解答听众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并在10个工作日内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还参加了市民主评议机关重点科股室活动,主动将执法对象的联系人、企业名称等情况上报纪委、行风办等部门接受抽查。
4、主动加强与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的沟通联系。其主要职责是监督、举报文化市场违规经营现象和监督我局依法行政情况。我局除了指定专人定期和监督员沟通外,还每年举办2次以上监督员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特别是涉及依法行政方面的意见,大大提高了社会各界对我局的监督作用。
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打造阳光型机关
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通过局信息网、宣传橱窗和局自办报刊等党务、政务公开平台,公开政府文件、行政管理、文化管理等方面的政务信息,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重大决策、决定、政策规定等情况。
2、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服务窗口、执法大队按照职能,有重点地将本单位的办事依据、范围、责任、程序及处罚办法等制度公开上墙。
3、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举报投诉电话。将投诉电话上墙公示、设立举报信箱,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并及时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给群众满意的答复。全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执法决定不准确、执法行为不文明等造成的群众来信来访案件。
七、存在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文化市场存在多头管理,行政执法主体不太明晰,群众存在误解方面。很多文化经营场所虽然是由我局核发《经营许可证》,但其经营期间许多违规现象都属于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管辖;如个别娱乐场所经营期间存在噪音扰民现象,很多群众认为属于我局管理,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其违规行为应属于公安部门管辖。针对这些存在问题,我局一方面加强宣传,向不了解情况的群众解释,一方面仍然履行职责,凡有群众投诉的,属于我局主管范围内的就立即给予查处;不属于我局主管范围的立即知会相关部门并及时回复群众。
台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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