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的位置 :
弘扬法治精神,自觉担当起依法保障退役军人新使命
  • 2020-12-09 10:52:34
  • 来源: 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字体:    

  为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以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管理水平为目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担负起依法保障退役军人新使命。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优势,综合运用主流媒体、新媒体、传统手段等多种宣传形式,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退役军人法治宣传,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

  一是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增强学法守法意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扎实推进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架好军民连心桥,11月16日下午,我局联合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在市司法局四楼会议室举办《民法典》专题培训讲座,提升退役军人法律素养,增强学法守法意识。

  活动邀请了广东雄军律师事务所陈家欣律师为30多名退役军人就《民法典》进行授课。陈律师运用生动案例,从理论到实践,从立法体系到具体规定,对《民法典》的制定历程、立法特色、框架体系、制度创新进行了宣传解读。其中,就与日常生活关联度较高的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以及侵权责任编部分进行了着重阐述。通过分享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对如何进一步理解和掌握《民法典》、如何运用《民法典》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如何将《民法典》融入推进法治台山建设工作实践中来,具有重要意义。

图片1_副本.jpg

  参加讲座的退役军人代表表示,《民法典》不仅是维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更是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依法行政的重要遵循,只有学好悟透《民法典》的精髓,才能更好地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才能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好务。

  二要开展普法阵地宣传,弘扬依法行政精神

  为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12月1日,由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联合主办,FM904台山电台精心策划制作的《法治在线》,由我局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股负责人李瑞莹通过电台访谈的形式,结合退役军人工作领域相关业务内容和职责范围,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并通过小剧场模拟的形式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耐心解答。

  节目通过线上媒体宣传,使广大群众对《退役军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详细的了解,同时提高了群众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满意度和支持度,营造了良好的法律学习宣传氛围。

图片2_副本.jpg

  三要推动干部带头学法,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

  12月3日,我局结合党员主题教育,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专题学习会,对《退役军人保障法》中涉及的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服务管理和法律责任进一步深入学习讨论。

图片3_副本.jpg

  会议强调,《退役军人保障法》共十部分85条,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保障服务管理工作的法律,其意义是稳定军心、维护权益的法律准绳,让现役军人无后顾之忧,退役军人依法享受应有的待遇,让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人员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刻领会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落地的各项准备工作。首先,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领会《退役保障法》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并依法开展工作;其次,要通过宣传让广大的退役军人懂法、知法、用法,引导退役军人正确行使权利;再次,学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要注意学习配套退役军人工作的相关的法律知识,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宽退役军人法律保障渠道,继续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法治宣传力度,让法治精神第一时间传递给退役军人,切实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进入法治化阶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