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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 2022-11-11 15:43:43
  • 来源: 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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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的目标要求,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平稳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组织全员参与积极学,让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社区”“学校”“军营”“企业”“家庭”活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切实做到有速度、有热度、有广度、有深度。二是组织利用媒体全面学,及时转载权威解读,展示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体会、热烈反响和经验做法,搭建学习交流平台,营造浓厚学习氛围。三是组织参与主题党日专题学,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金句诵读”活动,逐字逐句、原汁原味地诵读金句,深刻感悟新时代十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成就,学懂弄通报告提出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进一步坚定在党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的决心和信心。四是组织业务工作结合学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纳入业务培训,统筹服务退役军人、传承红色基因等实际工作,突出台山自身特色,充分发挥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弘扬英烈精神,讲好红色故事,充分发挥“兵校长”、“兵支书”、“兵调解员”等一批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不断提升全市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凝聚法治合力一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总抓全局法治建设,其他领导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具体抓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二是深入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党员学习、集中轮训重要内容,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局党组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着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与退役军人工作深度融合、共同推进。 三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紧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纲要》五年规划,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并认真实施,全年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少于两次,每次学习法律法规的时间不少于1小时,组织下属事业单位服务中心、军休所开展法治讲座1次,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压实各分管领域法治建设,以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蹲点抓落实”调研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退役军人保障法》,聚焦退役军人社会尊崇与权益维护,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提升法治思维与政策法规水平,圆满完成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推进了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组带头坚持依法办事。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持将权力行使在阳光下进行,严格落实《中共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和《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确保重大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推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今年以来,未收到过相关行政应诉事项,未收到过相关行政复议事项。

  推进法治决策,规范权力运行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领导班子在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守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并加强对决策的评估和反馈,进一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设立了法律援助室,聘请两名律师为法律顾问,为我市退役军人及时提供相关的法律援助。同时,我局还积极吸收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并对我局签订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核,防范和减少法律风险。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起草、审查、决定、登记、公布、备案的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合法性论证工作,主动征求相关部门及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出台程序、内容合理合法。2022年牵头起草规范性文件1份,并按程序报请印发执行。

  紧抓学习宣传增强法治意识一是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通过集中培训、网络课堂、在岗自学等方式,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英雄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托我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17个镇(街)以及313个村(居)的退役军人服务站,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英雄保护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营造崇军氛围。三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政务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申请公开工作机制,通过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与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的政务信息。截止10月底,我局主动通过市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 87 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14条,工作动态信息 61  条。

  )严格依法履职,提升服务水平一是依法落实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广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依法及时履行各项优抚措施。全力做好困难帮扶工作,今年全市共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抚恤补助4892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040.32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1809.58万元,先后为475名困难退役军人发放临时医疗救助资金和“解三难”资金75万元,为35名困难退役军人发放省应急救助资金55万元。认真执行《英雄烈士保护法》,加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力度,制定出台我市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投入中央、省补助资金348万元对全市28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维护、提质改造,全面提升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二是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涉军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制度,建立每月15日、30日局领导坐班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接访的制度。今年共接待信访800人次,受理信访事项14件,实现初信初访答复率100%,满意率100%。三是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省、江门市工作部署,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 “军人退役一件事”,实现退役士兵返乡后的报到、落户、社保等事项“一站式”的办理,今年完成254名退役士兵接收报到工作,实现“数据多跑路、退役士兵少跑腿”的目标。实施互联网+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提高服务保障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此外,我局对30项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办事流程,完成了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虽然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定工作,较之去年有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二是法律专业工作人员不足,依法行政能力素质、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对普法方式方法不够灵活,仍需进一步创新。

  三、2023年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全面贯彻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创新开展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的良好氛围。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定期法制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强化考核制度,增强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优化行政决策,提升依法履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台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确保行政权力运行合法化规范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和“3550”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抓好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建设和退役军人工作紧密结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激励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促进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公开信息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进行动态调整。

  (四)强化矛盾化解,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开展维护退役军人权益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贯彻“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矛盾问题,以实际行动赢得广大退役军人的信任和支持,让退役军人的尊崇感获得感成色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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