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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退役军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认真抓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强退役军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退役军人工作全面推进。
二、公开原则。
以勤政为民、规范运转、廉洁公正、高效透明为宗旨,积极完善运行机制,创新退役军人工作方式,规范服务行为,优化办事环境,提升接待退役军人水平,努力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设成退役军人与政府沟通、交融的信息纽带。坚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做好政务信息动态、人事任命、财务工作、“三公”经费、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法律等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局效能监督、服务群众于一体,充分利用退役军人服务窗口展示政府形象。
三、工作目标
通过政务公开,退役军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按照省、市、县里的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职能,将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并根据“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变更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推进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政策公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退役军人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确保执行到位。
五、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综合股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与答复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股室负责本股室政务公开事项的落实。
台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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