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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实现依法统计的总体目标,台山市统计局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法治建设工作,现将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中央文件精神,抓贯彻抓落实,坚持依法统计
我局先后多次利用中心组学习会、党员大会、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加强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其中,5月14日牵头召开全市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5月17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以下简称《文件选编》)。5月25日召开台山市数据质量专项提升行动强基培训会议,并就相关上级文件精神对参会统计人员进行测试。7月16日,召开全市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会,组织市发改局、科工商务局等有关部门集中学习了《文件选编》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上级文件精神。11月1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国家统计局对13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精神 。除此之外,我局积极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党校协调沟通,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公务员培训必修课程,9月15日和10月20日,台山市委党校在台山市委党校礼堂举办台山市2021年公务员初任培训班,邀请江门市统计局党组成员赵前斌同志来授课,围绕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熟悉业务、依法统计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统计工作相关政策法规要求。
二、贯彻落实统计“两防”工作,扎实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年初制定《台山市统计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计划表》,并通过江门市“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系统对全市“四上”企业统计名录库的18家企业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另外,对13家“四上”企业开展日常统计执法检查,执法过程中没有发现被抽检企业存在统计领域违法违规的情况,执法检查结果分别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江门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在执法检查的同时,我们积极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基层统计行为,保障基层数据真实准确。
三、加大统计普法力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
(一)积极开展统计普查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台山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统计法进企业”活动,向调查对象发放统计宣传资料。二是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加大统计法律普及力度。三是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台山市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并完成本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成绩全部合格。
(二)重视法治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学习培训。我局积极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各种执法证考试。2021年组织我局1名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省局组织的统计执法证考试培训。对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省行政执法证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按时组织参加培训等。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市政府、市依法治市办等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
夯实统计法治制度基础,完善数据质量内控机制。我局相继制定印发了《台山市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台山市统计局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制度》等制度文件,通过层层可溯源可问责保障数据质量生产每一环节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建立健全统计业务工作制度,出台了《台山市统计局统计资料保存和管理办法》《台山市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工作规范》《台山市统计局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和备案工作规程》等系列制度规定。
五、存在的问题
统计执法队伍力量薄弱,执法人员为各股室业务人员兼任,没有专职执法队伍。
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一是对领导干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仍需加强。二是对统计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仍需加强,部分统计人员学习统计法、宣传统计法、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不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理解不深刻,掌握不到位,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广东建设要求有一定差距。
统计普法覆盖面还不够宽,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还不强。
六、2022年工作计划
全面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任重道远,我局将以“八五”普法开局为契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水平,切实加强统计法治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统计事业科学发展。
(一)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全面贯彻江门市《关于加强镇(街)统计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构建大统计工作格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动依法配足配强基层统计力量。同时,认真落实镇(街)和企业统计人员全员培训要求,落实“四上”企业及投资法人单位统计专员制度,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统计工作职能。
(二)坚持常态化开展统计法治宣传。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统计法》和相关条例,坚持不懈地贯穿于日常统计、各大型普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之中,切实提高各行各业统计人员的思想认识,提高综合素质。
(三)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定期组织法规统计业务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知识培训,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力度和统计执法工作流程,切实提高统计人的法治意识和服务水平,推动我市统计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加强统计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定期开展对镇(街)、企业统计基础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规范化制度,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意识,提高数据质量。真正做到“数出有源、数出有据”,营造良好的统计环境,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有效的发挥统计法治工作在统计调查中的作用。
台山市统计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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