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统计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台山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台山市统计局
2017年5月20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和《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要求,我市于2015年11月1日进行了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②工作。这次调查以全省为总体,县(市、区)为子总体,采取二阶段、分层、概率比例、整群抽样的方法,最终调查人口为27090人,其中常住人口为26191人、占全市常住人口总量的2.75%。根据这次调查推算的常住人口主要数据如下:
一、总人口
2015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③为95.08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总人口94.11万人④相比,五年间共增加0.97万人,增长1.03%,年平均增长率为0.21%。
二、家庭户人口
2015年末,全市共有家庭户28.88万户,家庭户人口为94.93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29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8人,增加0.1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7.32万人,占49.77%;女性人口为47.76万人,占50.2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65下降为99.08.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81万人,占12.42%;15-64岁人口为69.83万人,占73.44%;65岁及以上人口为13.44万人,占14.1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例下降1.19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例下降2.0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上升3.25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94.56万人,占99.4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0.52万人,占0.55%。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为4.50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教育程度的人口为19.71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口为37.93万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人口为24.73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教育程度的人数由2645人上升为4733人;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数由18516人上升为20730人;具有初中教育程度的人数由43557人下降为39893人;具有小学教育程度的人数由27942下降为26010人。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城镇人口比重⑥数据分布如下:
镇、街 |
人口数(人) |
城镇人口比重(%) |
镇、街 |
人口数(人) |
城镇人口比重(%) |
| |||
全市合计 |
950800 |
45.05 |
都斛 |
41980 |
16.78 |
| |||
台城 |
255363 |
97.42 |
赤溪 |
32376 |
44.62 |
| |||
大江 |
46206 |
16.24 |
端芬 |
44778 |
30.80 |
| |||
水步 |
41063 |
30.71 |
广海 |
42799 |
75.58 |
| |||
四九 |
31320 |
40.39 |
海宴 |
71684 |
14.36 |
| |||
白沙 |
65819 |
34.03 |
汶村 |
44949 |
33.73 |
| |||
三合 |
38712 |
59.58 |
深井 |
52327 |
13.83 | ||||
冲蒌 |
32387 |
43.77 |
北陡 |
27486 |
31.17 | ||||
斗山 |
47516 |
21.26 |
川岛 |
34036 |
4.06 | ||||
注释:
①为增强县一级单位的代表性,使调查数据更好地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服务,参照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做法,我市这次调查的样本量在国家下达任务的基础上作了扩大。
②这次调查的登记对象为调查标准时点在抽中调查小区内居住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③本公报涉及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均为普查公报数,调查标准时点为2010年11月1日零时。
④常住人口具体包括:1.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并已在本乡、镇、街道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的人;2.在本乡、镇、街道居住半年以上,常住户口登记在本乡、镇、街道以外的人;3.在本乡、镇、街道居住不满半年,但已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4.居住在本乡、镇、街道,常住户口待定的人;5.原住本乡、镇、街道,调查登记时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
⑤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⑥城乡人口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进行划分。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