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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省级水利应急救灾资金(第一批)分配的通知
  • 2022-08-16 11:23:58
  • 来源: 台山市水利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水利局
  • 【字体: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水利应急救灾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台财农〔2022〕35号)文件精神,安排我市省级补助资金60万元统筹用于开展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防汛通讯设施修复和洪涝灾害隐患消除工作。经我局研究决定,本次补助资金安排赤溪镇、海宴镇、北陡镇和市管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用于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安排的资金,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请严格按照相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现挤占、截留、挪用等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安排的资金,列“2130314 防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经济分类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请严格对照下达的项目内容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三、请对照资金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附件:2022年省级水利应急救灾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附件

2022年省级水利应急救灾资金(第一批)分配表

序号

项目

责任单位(部门)

安排资金

(万元)

备注

1

赤溪镇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

赤溪镇政府

20.2


2

海宴镇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

海宴镇政府

10


3

北陡镇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

北陡镇政府

9.8


4

市管水利工程水毁修复项目

市管工程运行管理与水库移民股

20


合计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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