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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台山碧桂园至三合颐和温泉城连接道路工程长潭中桥)
  • 2023-03-21 14:40:3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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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台水许准[2023]33号

项目名称

台山碧桂园至三合颐和温泉城连接道路工程长潭中桥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许可内容

本机关于2023年3月16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台山碧桂园至三合颐和温泉城连接道路工程长潭中桥建设方案审批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审批事项如下:

一、工程方案

(一)台山碧桂园至三合颐和温泉城连接道路工程长潭中桥位于台山市三合镇,工程起点位于台山碧桂园大道以西250米,终点接国道G240扩建后的东侧路面边缘,全长3.4412公里,其中在桂水河河口上游约10.50公里处跨越河道,河段两岸堤防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拟建桥梁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

(二)拟建桥梁跨越桂水河采用立交方式,轴线与水流方向垂直,桥墩顺水流方向轴线与洪水流向基本一致。桥跨布置为3跨,单跨跨径20米,全桥总长69米,最大桥高7.1米。桥面分两幅桥布置,每幅15.75米,全宽33.5米。桥面设计高程为19.103米至19.626米,其中跨桂水河左岸桥面设计高程为19.227米,梁底高程为18.027米,梁底净空7.713米;跨桂水河右岸桥面设计高程为19.402米,梁底高程为18.202米,梁底净空8.568米;

(三)桥梁1#桥墩位于桂水河水域管理范围内,沿桂水河右岸岸线布设,桥墩结构边缘线与桂水河右岸岸线最小水平距离0.14米;2#桥墩位于桂水河左岸陆域管理范围内,桥墩结构边缘线与桂水河左岸岸线最小水平距离2.02米。0#桥台结构边缘线与桂水河右岸岸线最小水平距离17.66米,3#桥台结构边缘线与桂水河左岸岸线最小水平距离19.49米,桥台锥坡按1:1.5放坡至原地面。

(四)在运行期P=10%洪水频率的设计水位下,拟建长潭中桥在桂水河阻水比为7%,采取补救措施后,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为1496.67平方米,其中占用水域管理范围960.44平方米,占用陆域管理范围536.23平方米。拟建工程涉河桥墩控制点坐标见下表

桥墩控制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墩台号 控制点坐标(CGCS2000) 桥墩/桥台尺寸[水流方向长(m)*垂直于水流方向宽(m)] 备注

 X Y  

1#桥墩 1-1 2455815.9578 371522.1810 D1.4桩柱式桥墩

 1-2 2455806.8162 371520.7567 D1.4桩柱式桥墩

 1-3 2455798.4158 371519.4479 D1.4桩柱式桥墩

 1-4 2455789.2742 371518.0236 D1.4桩柱式桥墩

2#桥墩 2-1 2455819.4095 371503.1648 D1.4桩柱式桥墩

 2-2 2455810.3505 371501.2854 D1.4桩柱式桥墩

 2-3 2455802.0261 371499.5584 D1.4桩柱式桥墩

 2-4 2455792.9671 371497.6790 D1.4桩柱式桥墩

二、防治与补救措施

(一)桥梁工程建设时,须对桥址上下游一定范围内堤防岸坡采用工程措施,进行加固防护,并做好近岸桥墩、承台与堤脚的衔接。

(二)你单位应优化施工组织方案,尽量缩短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施工工期,项目涉水工序须在一个枯水期内完成,尽量减少临时施工工程对堤防和河道行洪安全的影响。因实际情况未能在一个枯水期内完成的,导流渠过流能力必须大于33立方米每秒,并确保新增导流渠与原导流通道联合过流能力大于70.7立方米每秒,涉水工序施工完成后需立即清除河道内的施工平台填土。你单位需制定施工期安全度汛预案和防洪应急预案报我局备案。

(三)距离堤防较近的桥墩桩基施工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堤防,做好开挖支护,尽可能减少基坑开挖对岸坡坡脚的破坏。不得在堤身上布置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期应尽量减少机械震动、重型机械设备搬运等对堤防的扰动和破坏。如施工对堤防造成损坏,要及时按照原状修复和加固,并报我局。

(四)施工期应在大桥施工范围及上、下游200米范围内的堤防段设置监测点观测堤防的位移和沉降情况,并接受我局的监督,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我局。施工期应保持防汛抢险通道通畅,工程施工完成后,你单位须尽快拆除施工栈桥、围堰,避免对岸坡、堤防产生破坏性影响。

(五)桥梁工程施工期间应做好水环境保护措施,不得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余泥废料等建筑垃圾,不得向河道内排放未经处理达标的废水、污水,施工完成后,施工弃渣应及时、妥善、彻底清理以恢复河道原有地貌,不得影响堤防岸坡的安全;同时,应合理设计大桥桥面排水系统,避免污水直接汇入河道,造成河水污染。

上述涉及堤防安全的论证与补救工程措施,应由具有相关水利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施工,具体方案报我局批准后实施。水利工程相关费用由你单位负责。

   三、其他要求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条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必须将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报我局核准,同时将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安排报送我局备案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该工程施工安排应包括施工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的情况和施工期防汛措施等内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后,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施工安排落实相关措施,接受我局的监督检查。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八条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验收时,须请我局参加,并经我局检验其符合本审批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你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我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工程运行期间,你单位应对该河段冲淤及堤防沉降等进行观测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我局;要保持防汛抢险通道的畅通,工程的运行管理必须服从三防指挥部的防洪管理和统一调度。

  (五)涉及其他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由你单位负责解决。

(六)涉及工程建设方案作重大修改的,如对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作较大变动时,需经我局同意。你单位申请的台山碧桂园至三合颐和温泉城连接道路工程长潭中桥建设方案自我局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我局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新城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781688606368E

法人代表姓名

吴新建

许可决定日期

2023年3月16日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台山市水利局

地方编码

440781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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