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台山市海园河河涌整治示范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已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评审意见(详见附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 台山市海园河河涌整治示范工程位于台城街道海园河,项目建设规模为整治海园河约646米,河道平均宽度约16米,工程总占地面1.7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面积1.72公顷,临时占地面积为0.02公顷。建设内容为点源修复工程;景观补水处理站工程;雨洪调节工程;河道水位控制工程;淤泥处理及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景观设施、堤岸整治工程及施工营造场地组成;采用点源控制修复管道,河道淤泥处理及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景观补水处理站和河道水位控制坝、DN1200污水管等,同时建设景观绿化等内容。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为1.59万立方米,填方量为1.59万立方米,无借方及弃方。项目估算总投资23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900万元。本方案属于补充编制,该项目已于2019年8月开工,计划于2021年4月完工。设计水平年为2021年。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74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项目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和施工营造区等2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各分区要落实好相应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48.66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6.12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42.56万元。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你单位应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及各参建单位。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强化施工期预防保护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序安排上应充分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控制好各阶段的施工用地范围,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缩短地表的裸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迹地植被。 (三)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明确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项工程的划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进度及时做好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及单元工程的验收工作。 (四)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时,应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手续。 (五)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将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