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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审批(台山市骏晖建材仓储有限公司工料场)
  • 2021-05-31 09:29:35
  • 来源: 台山市水利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水利局
  • 【字体: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台水许准[2021]22号

项目名称

台山市骏晖建材仓储有限公司工料场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许可内容

本机关于2021年5月26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台山市骏晖建材仓储有限公司工料场申请延期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和《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审批事项如下:

一、我局于2019年5月31日以《关于台山市骏晖建材仓储有限公司工料场临时占用河道水利工程用地的批复》(台水河湖〔2019〕1号),同意你公司临时占用台城街道淡村村委会海潮村海咀1号之2(即台城河中游水西河口下游约100米的左岸河滩)作临时性堆放场,临时占用期限两年,至2021年5月30日止,现在占用期限即将届满。鉴于该地块现仍满足堆放物料的条件,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延期占用申请,延续时间为一年,自2021年5月31日至2022年5月30日止。

二、你公司临时占用河道管理范围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台水河湖〔2019〕1号批复的占用规模、指标参数及相关要求执行。

三、占用期间须接受水利部门的监督,并加强堤防稳定观测,确保堤防安全稳定,发现安全隐患须及时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工程措施消除隐患;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的,由你公司自行协调解决。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骏晖建材仓储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781MA4WGTX77T

法人代表姓名

朱挺波

许可决定日期

2021年5月26日

许可截止期

许可机关

台山市水利局

地方编码

440781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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