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利成乡镇供水有限公司四九供水厂未依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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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6 10:47:2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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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台水罚决〔2022〕2号 |
处罚名称: | 台山市利成乡镇供水有限公司四九供水厂未依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类别3: | |
处罚事由: | 台山市利成乡镇供水有限公司四九供水厂批准的取水许可年取水量为170万立方米,2019年取水量为184.84万立方米,超批准取水许可14.84万立方米,未依照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
处罚结果: | 1、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台山市利成乡镇供水有限公司四九供水厂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14407817297966263 | | | | |
负责人姓名: | 赵健辉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12月5日 |
处罚机关: | 台山市水利局 |
地方编码: | 440781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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