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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亚六、朱海锋非法采砂案
  • 2020-08-19 10:52:10
  • 来源: 台山市水利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水利局
  •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台水行罚字〔2020〕5号

处罚名称:

朱亚六、朱海锋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没收非法作业工具

处罚事由:

朱亚六、朱海锋你们二人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于2020年7月23日下午,擅自在北陡镇石蕉村委会蔗朗村蔗朗河水中桥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

处罚依据:

《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及第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1、罚款人民币50万元;2、没收非法采砂作业工具山东莱工930小型装卸机1辆,惠利牌运输车1辆。

行政相对人名称:

朱亚六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122319xxxxxx4443

法人代表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2020年8月17日

处罚机关:

台山市水利局

地方编码:

440781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朱海锋 身份证号: 44122319xxxxxx44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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