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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非居民用水大户名录的通知
  • 2023-02-01 16:24:58
  • 来源: 台山市水利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水利局
  • 【字体:    

各非居民用水大户:

  依据《江门市非居民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发改价格〔2019〕297号)、《台山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征收办事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各非居民用水大户前三年用水量,我局确定了2023年非居民用水大户目录,现予公布。就其中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用水大户确定为月用水量5千立方米或年用水量6万立方米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

  二、对用水量超出用水计划的用户,我局将依照《江门市非居民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发改价格〔2019〕297号),对超出用水计划的水量征收加价水费:超定额(超计划)20%(含) 以内的水量加价100%;超定额(超计划)20%以上40%(含)以下的水量加价150%;超定额(超计划)40%以上的水量加价250%;对高耗能、高污染、产能严重过剩等行业实行更严格累进加价制度,凡经有关部门认定并公布的限制类、淘汰类企业,各档加价标准分别为150%、200%、300%。非居民用水户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由市水利局负责征收或者委托属地供水企业等方式实施收费工作。

  三、依据《台山市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水费征收办事指南》,确有充分依据需调整用水计划的,可以向市水利局提交用水合理性说明,并持有效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及时到我局办理用水计划调整手续。用水计划调整手续可以通过邮件、邮递、传真等多种方式办理。

  四、对我市用水计划管理工作有合理化建议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等多种方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积极采纳。

  五、有关节水法律法规和文件请登陆台山市水利局官网(//www.magnetkurs.com/zfgzbm/sslj/index.html)查阅。

  六、联系方式:电话:5528076;传真:5519718;通讯地址:台山市台城街道南门路130-1号;工作邮箱:tsshzb@jiangmen.gov.cn


  附件:2023年非居民用水单位用水计划目录表.xls



台山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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