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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水利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2022-11-10 14:26:5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序号

事项名称

基本内容

承办股室

设立依据

备注

1

台山市潭江流域6条重点河流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服务项目

对潭江流域内6条重点河流进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包括三合水、五十水、三八水、水步水、公益水、桂水河共116.589公里。

水资源与河湖

管理股

《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

《江门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关于印发江门市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岸线规划任务清单的通知》(江河长办〔2022〕195号)


2

台山市大隆洞河及其主要支流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服务项目

对大隆洞河流域内6条河流进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包括斗山河、大隆洞河、端芬河、镇口河、东滘河、岐山排洪河共133.55公里。

水资源与河湖管理股

《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

《江门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关于印发江门市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岸线规划任务清单的通知》(江河长办〔2022〕195号)


3

台山市海宴河等4条河流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服务项目

    对独流入海的海宴河等4条河流进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包括桂南水、海宴河、长庆河、那琴河台山市段河共57.81公里。

水资源与河湖管理股

《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

《江门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关于印发江门市流域面积50~1000平方公里河流岸线规划任务清单的通知》(江河长办〔2022〕195号)


4

台山市供水水源规划报告(2022-2035年)

(1)水资源特征及开发利用现状调查。

    (2)经济社会指标与水资源需求预测。

(3)制定水资源合理配置方案。

(4)提出水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与实施方案。

(5)供水水源地保护规划。

水资源与河湖管理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2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4.23修订)

《城市供水条例》(2020.3.27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3.19修正)

《江门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江门市水利局,2022.3

《江门市水资源配置专项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


5

台山市应急备用水源保障规划报告(2022-2035年)

    (1)通过对台山市及周边地区历史应急供水事件的分析与整理,确认应急事件的识别标准,分析应急事件可能的发展趋势。

(2)调查分析台山市供水系统的应急供水能力。

(3)在确定应急识别标准、应急事件发展趋势情况下,进行应急需水情景预测。

(4)在常规水源与供水管网规划基础上,分析其具备的应急供水能力,并进行供需平衡分析。

(5)根据应急缺水量及发展态势,进行应急备用水源地规划,提出应急备用水源推荐方案总体布局。在此基础上,提出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规划。

(6)根据确定的推荐方案,提出台山市供水水源应急预案、应急备用水源管理与保护措施。

水资源与河湖管理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2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4.23修订)

《城市供水条例》(2020.3.27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3.19修正)

《江门市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江门市水利局,2022.3

《广东省江门市水功能区划》,江门市水利局、广东省水文局江门分局,2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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