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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台山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台山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12月底,我局按照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台山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发布部门文件 4条、通知公告48条、办事指南0条、财务预决算信息9条、组织机构5条,人事信息10条,工作动态信息150条,增强信息透明度和知晓率,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收集、整理、答复,逐级审批上传文件资料。完善文书资料,按照要求拟制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确定经办人员、审批人员,明确各级责任主体。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本年度,我局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依托台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更新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人事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内容,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提升服务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上我局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保证数据的一致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与网络媒体、报纸杂志上的数据同步上传,确保数据的高度一致。二是公开专栏专项自查,在市府办的指导下对我局的各项专栏信息进行自查,优化上传程序,检索审核信息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效。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根据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各项监督制度。一是严格“三审”制度。报送的信息必须由拟稿人报办公室初核,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再交专人上传报送。二是严格内容要素。依申请公开、信访回复等信息内容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各类文字资料、影响资料、签字确认等要素齐备,不能存在缺项漏项。三是严格时间要求。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发布信息及时、内容准确。信访回复按照相关时间要求,及时办理、按时上传信息资料,主动接受市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台山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发布的主动性、规范性及时效性还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对政务公开平台及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意识有待提升。
2023年,台山市水利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服务中心工作,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公开决策草案及起草说明,以公众参与等形式开展意见征询并及时公布意见采纳情况。抓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水资源公报、民生实事进展等重要工作信息,完善更新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等办事指南内容。
(二)主动回应关切,抓好政策信息解读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抓好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公开、双向关联,并更加注重以通俗的语言及图文等形式提升解读效果。针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在局官方网站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并通过在线访谈等形式予以回应。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三)强化制度执行,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依法依规规范高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进一步贴近群众需求,及时统计分析依申请公开情况,对群众申请信息,能公开的一律主动在政务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收到台山市府办交办的市建议提案16件,其中台山市人大建议9件,有4件我局为主办单位,其他为会办单位;台山市政协提案3件,我局均为会办单位;收到江门交办4件,有2件我局为主办单位,其余均为会办单位。
台山市水利局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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