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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把人社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稳步推进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我局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直播盛况,认真聆听了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作的报告。会上,局党组书记赵湖滨与大家分享了观后感,并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内容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面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各项人社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台山贡献力量。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有关决策部署,还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暨学习传达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会议,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活动共6次,覆盖党员人数达200多人次。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局认真组织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十一个坚持”落实到各项人社法治工作中。制定2022年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全体干部职工的日常学习中,通过组织开展人社系统“比武练兵”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人社日常业务有机结合,提升了干部职工综合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服务事项全面优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2022年以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认真履行“一把手”法治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领人社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懂法,提高法律意识,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运用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中,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中依法行使职权。
四、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我局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中共台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台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的通知》(台法治委〔2022〕7号)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梳理台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重点任务工作清单,梳理出与我局职能相关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统筹部署、明确各业务股室责任,抓落实。局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困难情况,将法治精神纳入人社建设工作,与相关行政服务和执法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2022年,为健全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体系,提高治欠工作水平,我局牵头制定《台山市进一步加强根治欠薪工作方案》和《台山市根治欠薪工作联动处置机制》,并以台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给各镇(街)和市直相关单位,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定期分析研判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网络舆情化解机制、根治欠薪线索联动处理机制、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群体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分类及处置预案机制,努力做到全市一盘棋,共同维护我市劳资领域和谐稳定。
五、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
一是《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我局在业务窗口对前来咨询或办理业务的群众进行该条例的宣传,并结合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会对参与企业进行宣传。在现场大型招聘会等活动期间,设置专门摊位“面对面”向群众宣传促进就业创业、人才引进、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解答群众就业创业等相关问题;通过在人社官网设立互动交流专栏,为群众答疑解惑,实行“线对线”普法。二是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两周年的关键节点,我局以“点对点”方式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题普法宣传。2022年我局分别在赤溪镇核电站和国家能源集团广东公司台山电厂开展2次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专题培训会、设置现场法律咨询平台、发放宣传资料,对20家电力企业承包商进行专门的法律条文培训,活动共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发放普法读本100份。通过开展宣传活动,增强了企业经管人员和员工的法治意识,为企业发展、员工利益保障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宣传活动得到了企业经管人员和员工的欢迎和认可。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重点群体精准扩面。聚焦城镇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加社保实行精准推送式宣传,通过政府部门网站、社保经办大厅LED屏进行专题宣传,送政策送服务进厂企进社区进乡镇,提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积极性,持续推动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做好港澳台居民参保工作。落实好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通过与市残联、市民政加强沟通协作,整理、比对、筛查人员数据,对符合参保代缴条件的人员做到应保尽保,积极主动开展社会保险帮扶工作,充分发挥政策效能,实现困难群体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100%。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和发放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工作。我市企业职工退休人员2022年的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05.03元,调整前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212.08元,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317.11元,对比上调4.75%。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人均工资增幅226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水平5938.91元,对比上调4%。城乡居民退休人员今年养老金从180元调整到200元,增幅为11.11%。2022年7月份起,参保1年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月待遇从300元调整为774元,参保不满1年的,从150元调整为232.2元。落实广东省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截至10月31日,我局按规定发放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有关工伤待遇。已短信或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21个职业伤害人员领取工伤待遇,其中11人因第三方已赔付,不需要工伤基金支付待遇,2人在与第三方协商赔偿中,1人暂无外伤治疗费用,7人已获工伤保险支付11879.29元。深化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管理,确保各项社保待遇及时足额。截至2022年9月,我市职工养老享受待遇人数5.6万人,城乡居民享受待遇人数16.72万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面落地,加快推进退休“中人”新办法待遇计算,做好职业年金征收和待遇发放工作。截至2022年8月,我市职业年金征收单位433户,缴费人数共1.56万人,应征收职业年金缴费1364万元,目前已享受年金待遇共1131人。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推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审批管理工作。今年以来,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了办事指南和申办资料接收凭证,明确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流程,并加快审批速度,特殊工时审批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至今共审批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21件,审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9件。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根据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加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的通知》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管理和强化劳务派遣机构疫情防控管理,今年4月,对我市22家劳务派遣机构开展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和疫情防控实地检查工作,检查发现劳务派遣机构派遣用工基本符合相关规定,个别劳务派遣机构存在未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保的情形,相关机构在收到我们发送的检查情况通知书后已按要求进行整改。为规范我市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确保社会稳定,于9月20日在本单位四楼会议室召开劳务派遣政策法规学习宣传会议,共有16家机构参加。
(二)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强化法制机构作用。继续发挥我局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的职能作用,除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按照《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2022年修订版)》要求,认真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坚持“应审尽审”,注重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贯彻落实《台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人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按规定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三是继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知名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日常行政涉法事务进行法律指导,提供法律咨询,在做重大执法决定前先由法律顾问把关,较好处理了涉及先行支付案件的诉讼、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劳动纠纷涉法等有关问题,有效提高我局依法办事、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三)坚持全面发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一是继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将执法内容及执法程序等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全过程记录方面,专门购置了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同时按规定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先由法制股和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对相关程序进行法制程序审核。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托日常巡查制度,做好我市在建工地日常巡查和联合巡查,尽可能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理。印发《台山市进一步加强根治欠薪工作方案》和《台山市根治欠薪工作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健全权责清晰、环环相扣、可被追溯的责任链条,把问题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盯、有人管、有人负责,真正让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实到位。2022年,我局接受劳资投诉登记168宗,其中协调处理44宗、立案调查125宗(包括依法采取处理措施的案件12宗),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欠薪约889万元,涉及365名劳动者;办结江门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1407件,办结全国欠薪线索平台的线索550宗,办理网络舆情21宗,上述案件共计2146宗,共为1633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约3918万元,同比分别上升175.3%和228.4%。同时,为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我市人社部门将12家用人单位和1名实际施工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并对1家违法使用童工的个体户处以行政处罚。虽然我市劳资案件数量急剧增加,但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下,全市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特大恶性群体性事件,劳资领域总体相对和谐稳定。
(四)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根据《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月报制度的通知》的要求,推动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内部防控,每月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系统中下载当月社保基金预警信息,转发给市社保局进行核查处理,并及时在监管系统中进行预警办结;另外,根据江门市局转发的《全省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情况通报》中提到的疑点数据,及时进行核查,保障社保基金安全。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对补贴核查力度,综合运用大数据比对,实地查看、部门协查等方式进行专项核查,暂未发现存在资金被骗取、套取、错发问题。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通过门户网站“互动交流”频道,增强与群众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多方联动,提速保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多部门联合处置,加强重点项目欠薪案件办理力度。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深入摸排欠薪底数。工作专班持续深入摸排欠款欠薪底数,我局充分发挥市治欠办牵头联动的机制优势,制定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根治欠薪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和专项摸排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166家,迅速核处110宗劳资警情,以最快的速度化解矛盾纠纷。HD项目、颐和温泉城、万达广场等重点问题项目的工人工资均足额按时发放,劳资纠纷有效减少。为顺利完成安保维稳工作任务,2022年9月,我局一方面牵头开展集中接访活动,多部门及时化解来访群众的劳资诉求;另一方面,整个劳动监察队伍实行24小时值班和周末巡查在建项目机制,共计检查建筑项目37家次,各个项目在受检后均无发生劳资纠纷,有效保障社会面稳定。二是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质量效能。落实立案前调解制度,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互联网+”优势,通过微信小程序实现调解仲裁业务“指尖办理”,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2022年11月底:仲裁院共办理案件579宗,不予受理78宗,立案受理501宗,立案涉及劳动者567名。法定期限内未开庭审理24宗,审理结案459宗(含去年结转案件10宗,其中调解177宗,案外调解837宗,调解率为78.24%),结案率为89.82%,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三是加强与基层联动,做好调解与仲裁衔接。鼓励乡镇(街道)各类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部门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就近就地申请调解,对涉及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复杂或群体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联合调解,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纳入“大调解”的框架,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信息互通和共享。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解的案件,及时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权利。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指导和培训管理,推进乡镇(街道)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六)坚持宣教先行,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把法治教育纳入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按照广东省司法厅要求全面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法证换发工作,督促6名所持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已过期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对12名证件未过期人员申领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法证。二是高度重视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在线学法考试。把学法考试作为提高干部法治能力素养的重要抓手,组织全局175名工作人员参加考试,确保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三是按照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要求,开通广东省案卷评查系统,并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审核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规范。三是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渲染法治氛围。结合我局专场招聘会、惠企政策宣讲会、创文志愿服务活动、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等方式,同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及社会保险基金反欺诈宣传。我们通过把法律送到老百姓家门口,满足了基层群众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进而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社会氛围。2022年累计共派出宣传小册超1万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违规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通过行政非诉执行开展追回工作,截至目前,已追回部分养老保险基金共101.17万元,对未追回多领待遇的人员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回。为持续做好工伤预防工作,今年工伤预防工作重点从企业转移至建筑工地,江门市人社局联合江门市建筑业协会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工伤预防培训班,对市内重点建筑工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伤预防培训,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对我市多家企业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通过消防安全教育、应急演练活动,提高企业职工安全意识,预防因火灾引起的工伤事故。四是继续加强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坚持“应审尽审”,注重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
(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加强政府法治建设的路上,我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如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等工作还有待完善。二是法治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劳动关系、工伤保险等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相对复杂,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与之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三是普法宣传工作存在城乡不平衡,进乡村的次数相对较少,法治宣传方式的创新性亦有待加强。
七、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一项一项抓成效,切实提升我市法治水平。
(二)深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提高政府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步伐,深入推进政府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人社执法工作,部门间加强联动加大执法力度,营造和谐营商环境,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积极探索整合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资源、充分发挥整体效能的新方式和新方法,促进法律顾问团队发挥其专业性、规范性、系统性的优势,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五)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系统内部增加培训交流次数,定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充分将普法宣传渗透到人社各项业务工作中,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更好的环境。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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