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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2021-12-27 14:53:47
  • 来源: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2021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把人社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稳步推进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业务中,减少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服务事项证明材料。在补贴项目申请方面,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减证便民”部署精神,通过江门市“信息系统”核查已实现自动校验、联网核查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对象提交相关材料,且对具有一定期限的补贴项目实行“一次审批、全期畅领”,进一步减轻申请单位或申请人的负担,提高申请效率。在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方面,我局继续推进工伤保险医疗康复费用联网结算,逐步开展工伤保险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目前我市20家协议机构与省系统连接成功。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省人社厅工作部署,推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审批管理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劳务派遣信息化管理系统受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业务申请30份,其中经营许可申请8份,变更申请2份,延续申请3份,注销申请2份,2020年度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报告备案15份。我市现有22家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工作人员817人,劳务派遣用工298人,涉及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类型有国型企业和私营企业共15家。

  (二)坚持严格执法,切实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强化法制机构作用。继续发挥我局法制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的职能作用,除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按照《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2019年修订版)》要求,认真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坚持“应审尽审”,注重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二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贯彻落实《台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人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按规定提交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三是继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知名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日常行政涉法事务进行法律指导,提供法律咨询,在做重大执法决定前先由法律顾问把关,较好处理了涉及先行支付案件的诉讼、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劳动纠纷涉法等有关问题,有效提高我局依法办事、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提升依法行政整体水平。

  (三)坚持全面发力,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一是继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将执法内容及执法程序等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全过程记录方面,专门购置了执法记录仪对执法全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同时按规定制作行政执法文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先由法制股和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对相关程序进行法制程序审核。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每季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制度、根治欠薪工作月报制度和建设施工项目日常巡查制度。依托日常巡查制度,做好我市在建工地日常巡查和联合巡查,尽可能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理。依托根治欠薪月报制度,专门制定了《2021年台山市根治欠薪有关事项责任清单》和《2021年台山市根治欠薪具体项目调处责任清单》,并每月动态更新。通过月报通报到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进一步健全权责清晰、环环相扣、可被追溯的责任链条,把问题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人盯、有人管、有人负责,真正让安排部署的工作落实到位。2021年以来,我局执法大队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有欠必追。立案查处劳动保障投诉案件5宗,涉及人数535人,涉及金额约1811万元;协调处理群众来访问题73宗,其中协调处理工地纠纷49宗,为558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约1145万;处理劳动保障江门市政府服务热线419宗,同比上升47%;接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欠薪线索174条(其中工程建设领域120条),均能限期内办结。全市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特大恶性群体性事件、重大网络舆情,劳资领域总体稳定。

  (四)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根据《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督月报制度的通知》(江人社发【2019】102号)的要求,推动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内部防控,每月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系统中下载当月社保基金预警信息,转发给市社保局进行核查处理,并及时在监管系统中进行预警办结;另外,根据江门市局转发的《全省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情况通报》中提到的疑点数据,及时进行核查,保障社保基金安全。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对补贴核查力度,综合运用大数据比对,实地查看、部门协查等方式进行专项核查,暂未发现存在资金被骗取、套取、错发问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制定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主动公开政务信息;通过门户网站“互动交流”频道,增强与群众交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多方联动,提速保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多部门联合处置,加强重点项目欠薪案件办理力度。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深入摸排欠薪底数。工作专班持续深入摸排欠款欠薪底数,大力做好相关恒大项目稳控处置工作,集中力量解决这些项目的欠薪问题。通过采取市领导牵头与恒大集团协调、动用恒大项目预售款资金、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清偿欠薪,目前已有效处置欠薪约2800万元。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沟通,快速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广州越秀住宅有限公司、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德高建设有限公司、湖南青铜劳务有限公司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为保障建党100周年期间劳动关系和谐稳定,5月28日,我局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住建局、台城街道办集中约谈存在劳资纠纷风险隐患的11个项目相关负责人。逐个项目进行点名、敲警钟,指出存在的劳资隐患问题,并要求各项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务必保证农民工工资不拖欠。二是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质量效能。落实立案前调解制度,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发挥“互联网+”优势,通过微信小程序实现调解仲裁业务“指尖办理”,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2021年12月3日:仲裁院共办理案件507宗,不予受理104宗,立案受理403宗,立案涉及劳动者503名。法定期限内未开庭审理23宗,审理结案375宗(含去年结转案件5宗,其中调解179宗,案外调解659宗,调解率为81.04%),结案率为91.91%,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三是加强与基层联动,做好调解与仲裁衔接。鼓励乡镇(街道)各类具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的部门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就近就地申请调解,对涉及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复杂或群体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联合调解,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纳入“大调解”的框架,实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信息互通和共享。对于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解的案件,及时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权利。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指导和培训管理,推进乡镇(街道)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六)坚持宣教先行,全面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把法治教育纳入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党建综合室,为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宪法法律、党章党规提供更好的环境;把执法资格考试作为提高干部法治能力素养的重要抓手,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报名参加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夯实法律知识基础,提高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督促报考人员登陆行政执法培训平台完成考前培训,确保参考人员均能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2021年共为2名行政执法人员报名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名人员均已通过考试。高度重视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在线学法考试,组织全局164名工作人员参加考试,全局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二是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渲染法治氛围。以“点对点”方式深入企业、建筑工地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如今年5月下旬起,我局结合“为群众办实事”主题,联合市人民法院、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广泛开展“《条例》宣传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活动,深入在建工程项目,促使企业合法用工,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法律责任,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为做好工伤预防工作,促进工伤的办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先预防转变,今年年初邀请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专家先后到我市6家工伤预防重点企业(广东富华重工制造有限公司、台山市金桥铝型材厂有限公司、广东鸿特精密技术(台山)有限公司、台山市仁丰五金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台山市冠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开展工伤预防调研和工作环境巡查。4-5月期间对上述重点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工伤预防培训及回访工作,帮助企业排查隐患,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10月组织我市企业参加江门市工伤预防导师培训班(台山专场),进一步增强企业工伤预防意识;在现场大型招聘会等活动期间,设置专门摊位“面对面”向群众宣传促进就业创业、人才引进、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解答群众就业创业等相关问题;通过在人社官网设立互动交流专栏,为群众答疑解惑,实行“线对线”普法。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认真履行“一把手”法治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带领人社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懂法,提高法律意识,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运用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工作中,在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中依法行使职权。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加强政府法治建设的路上,我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如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等工作还有待完善。二是法治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由于劳动关系、工伤保险等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相对复杂,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与之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三是普法宣传工作存在城乡不平衡,进乡村的次数相对较少,法治宣传方式的创新性亦有待加强。

  、下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一项一项抓成效,切实提升我市法治水平。

  (二)深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提高政府效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步伐,深入推进政府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人社执法工作,部门间加强联动加大执法力度,营造和谐营商环境,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积极探索整合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资源、充分发挥整体效能的新方式和新方法,促进法律顾问团队发挥其专业性、规范性、系统性的优势,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五)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系统内部增加培训交流次数,定期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充分将普法宣传渗透到人社各项业务工作中,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更好的环境。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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