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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台人社监字〔2017〕第2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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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名称: |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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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1: |
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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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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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非法使用童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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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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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结果: |
罚款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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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台山市台城铭都饮食店(李美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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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2440781MA4X2NY02 |
4407811988xxxx4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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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姓名: |
李美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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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17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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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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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编码: |
440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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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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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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