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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初养等11人诉台山市禧宴海鲜大酒楼有限公司、黎富荣、陆花追索劳动报酬、二倍工资差额、社保损失争议一案裁决公告
  • 2024-07-08 09:59:46
  • 来源: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台山市禧宴海鲜大酒楼有限公司、黎富荣、陆花:

  申请人李初养等11人诉你单位及出资人(被申请人)追索劳动报酬、二倍工资差额、社保损失争议一案,本委于2024年7月1日作出台劳人仲案终字〔2024〕154-164号裁决:

  一、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朱盛沛2024年2月工资差额2000元,支付申请人谭荣富2024年2月工资6000元;

  二、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以上款项合计8000元,由被申请人在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全额支付。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及出资人(被申请人),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单位(被申请人)公告上述裁决结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台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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