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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名称: 2023年台山市“金秋招聘月”就业服务活动
二、 控制价:8万元(含税全包价)
三、 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省、江门市关于就业等十大民生工程安排,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扎实推进我市“百千万工程”,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市人社局计划于2023年11月开展2023年台山市“金秋招聘月”就业服务活动,共4场现场招聘会,具体时间由采购方另行确定。
四、 项目服务内容
提供2023年台山市“金秋招聘月”就业服务活动全过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策划、组织企业参与活动等。每场招聘会参会企业不少于30家。
五、 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期限
地点:广东省台山市内
服务期限:期限由响应人和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五、对响应人的资格条件要求
(一)响应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 付款方式:
本项目分三期进行支付项目款项:
第一期:确定承办方并正式签订协议后,采购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款项给承办方;
第二期:项目完成80%的内容后,采购方向承办方支付40%的项目款项;
第三期:项目完成后,采购方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通过验收后承办方要在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提供申请资金的完整资料,采购方10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20%的款项。
七、 评分方法:
八、 报名方式
(一)递交服务供应文件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3年11月7日17:30止。
(二)递交服务供应文件地点:台山市大广海湾青创智谷三楼306室(台山市舜德路178号)。
(三)提交报价资料的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1、响应函;
2、书面报价表;
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
8.承接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情况介绍,并附相关项目服务合同或协议等佐证材料;
9.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情况表;
10.本项目初步执行方案计划。
以上资料一式5份,加具公章后密封提交。
(四)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0-5512186
九、 确定供应商
本次服务项目将采用“综合评选”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采取评分的方式选择1家专业服务机构,成交结果将在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
本采购公告未尽事宜的由我中心进行解释。
台山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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