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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观颐诉台山市台城梓明广告装饰工程部劳动争议一案裁决公告
  • 2023-08-29 15:01:55
  • 来源: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台山市台城梓明广告装饰工程部:

        申请人黄观颐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本委于2023年8月25日作出台劳人仲案非终字[2023]370号裁决:

        一、确认双方于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11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支付2022年11月工资差额90元和经济补偿金7930.4元。

        三、驳回申请人其他的仲裁请求。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上述裁决结果,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台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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