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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公开
  • 2017-09-29 08:39:1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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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配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开展组织实施人力资源规划、监督检查、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法、雇员管理、博士后管理等人才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和研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2个,包括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和下属1个预算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为台山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6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总收入17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18.5万元,增长54.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增加了除本级专项资金外安排的支出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总支出1750.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50.4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96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事务,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1.18万元,减少63.9%,主要原因是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减少。

2.科学技术(类)支出4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68.0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09.6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9.32万元,就业补助支出546.79万元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16.75万元,增长64.8%,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0.2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99万元,增加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医疗保障标准提高。

5.农林水(类)支出14.85万元,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8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

6.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24万元,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16万元,增加270%,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大,发展专项支出增加。

7.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8.1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万元,增加1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积金支出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97.01万元,增加6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除本级专项资金外安排的支出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加变化。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7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97.01万元,增加65.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除本级专项资金外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加变化。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 44.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其他人事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809.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和就业管理事务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9.32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和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546.79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和其他就业补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68.1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支出

 

三、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64万元,完成预算17.2万元的5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1万元,完成预算14.4万元的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2.8万元的5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28万元,减少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27万元,34.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1万元,下降41.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接待规格从简,接待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1万元,占85.2%;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占1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0个单位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0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8.21万元,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公务活动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9次,接待人数共238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6万元,比上年减少34.6万元,降低17.9 %。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无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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