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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82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8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各险种参保人数、缴费人数
截至2018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70.1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23.1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长期领取待遇人数)46.97万人;基本医疗保险85.87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5.1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0.70万人;失业保险8.75万人,工伤保险12.14万人,生育保险9.91万人。
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
2017年,江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09元。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004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100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3%、个人缴费比例为8%。
(二)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缴费基数下限均为3324元,参保职工本人工资超过9927元以上部分不计征;用人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5.8%,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0%;
(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783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293元、各级财政补助490元;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标准为150元/人•年—366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3600元、低缴费档次(120元-360元)各级财政补助30元、高缴费档次(480元-3600元)各级财政补助60元;
(五)工伤保险。2018社保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费率按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分为八类, 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由低到高分别为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 、0.9% 、1.0%、1.2%、1.3%、1.4%。2019年1月1日起各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在原基础上下调20%。
(六)失业保险。2018社保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全市用人单位应以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基数缴纳失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从2018年1月1日起实行浮动费率,基准缴费费率用人单位为0.8%,个人缴费费率为0.2%。
(七)生育保险。2018社保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 0.8%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用人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超过16527元(江门市2017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509元×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的,按照16527元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
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
2018年全市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21.61亿元,总支出24.4亿元,当期赤字2.79亿元,滚存结余10.45亿元,结余基金均按规定存放于各银行专户。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8.39亿元,其中,征缴收入8.16亿元、利息收入0.07亿元、转移收入0.16亿元;基金总支出11.67亿元,其中,待遇支出11.54亿元、转移支出0.13亿元;当期赤字3.28亿元,滚存结余赤字2.62亿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2.54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45亿元、财政补助收入1.99亿元、利息收入0.10亿元;基金总支出3.04亿元,当期赤字0.50亿元,滚存结余5.85亿元。
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4.48亿元,其中,征缴收入4.40亿元、利息收入0.08亿元;基金总支出4.05亿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0.25亿元;当期结余0.43亿元,滚存结余2.33亿元。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5.93亿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2.33亿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3.56亿元、利息收入0.04亿元;基金总支出5.39亿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0.38亿元;当期结余0.54亿元,滚存结余2.38亿元。
5.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0.20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19亿元,利息收入0.01亿元;基金总支出0.21亿元;当期赤字0.01亿元,滚存结余0.44亿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19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16亿元,利息收入0.03亿元;基金总支出0.11亿元;当期结余0.08亿元,滚存结余1.80亿元。
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0.19亿元,其中,征缴收入0.18亿元,利息收入0.01亿元;基金总支出0.24亿元,当期赤字0.05亿元,滚存结余0.27亿元。
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50321人,比上年末增加3379人,抚养比为2.00:1; 2018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21.39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1929.17元;全年平均养老金1918.70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34.8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条件的人员(含被征地农民)共17.1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62万人;2018年1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120元/月增加到148元/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124.19元/人·月。
(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8年,台山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97.19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11.53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15.82元;特病门诊5.7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647.82元;住院0.95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0338.25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7.13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33.69元,特病门诊13.0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90.63元,住院1.39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9983.7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124.9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3.29元;特病门诊21.7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316.76元;住院10.6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7156.01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待遇2.59万人次,赔付1991.60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待遇2.57万人次,赔付3290.02万元。
(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
2018年,台山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522人,享受伤残待遇460人(其中,1-4级伤残14人,5-10级伤残137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309人),因工死亡12人,供养亲属87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万元/人、伤残津贴2542.63元/人次、生活护理费1896.1元/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967.03元/人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72.79万元/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2人,费用7.48万元。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
2018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0.1万人,1-4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80元/月,5-6月失业保险标准金为1215元/月,7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95元/月;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461人,人均2305.18元;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761人次,人均缴纳医疗保险费259.27元/月。
(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8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2446万人次,其中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2.0934万人次,次均支出485.16元(其中,住院生育医疗费待遇2284人次,次均支出3528.14元;门诊生育医疗费1.865万人次,次均支出112.50元);生育津贴0.1512万人次,次均支出6851.86元。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2018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8.29%,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9.8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1.5%。
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018年我市退休人员50321人,已纳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46879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率93.16%。2018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8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1400笔,比上年增加416笔,增长42.28%。
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1。
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
2018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593人次,转移金额2681.61万元,其中办理转入873人次,转入金额1387.21万元,转出747人次,转出金额1294.40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 223人次,其中办理转入209人次,转出14人次。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892人次,转移金额37.13万元,其中办理转入538人次,转入金额37.13万元,转出354人次。
2018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1人次,转移金额0.8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保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218人次,转移金额732.71万元。
八、清理企业欠费情况
2018年,全市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342万元。
九、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2018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 0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0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0万元。查处违法违规0人。
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全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31家,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49104.69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47686.12万元,大病保险659.67万元,公务员补助758.90万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180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2。
十一、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20家,康复机构0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0家。
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3。
十二、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91.7万,常住人口发卡率为96.27%。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102项,实际应用个数为92项,应用率为90%。
2018年,我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15万人次,2018年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人次5629人,医疗费用15460.00万元,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金额7154.76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5479.96万元,大病保险2384.93万元,公务员补助156.67万元。5613307社保电话咨询服务3800人次;建立微信平台1个,通过“台山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社保类信息95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32项。
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4、附件5。
十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贯彻情况
截至2018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1个,占全部服务大厅100%。
十四、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
截至2018年末,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68人。2018年,全市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乡镇16个,占全部乡镇的100%;全市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1个,占全部街道的100%。全市基层农村社会保障金融合作服务点104个。
附件:
2.2018年度台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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