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转发市纪委关于2011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办发〔2011〕34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为主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同时分层次抓好公务员队伍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廉洁教育。通过教育学习,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党性观念、纪律意识以及公职人员的廉洁意识,夯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为我市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幸福侨乡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保障。
二、学习内容
主要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汪洋同志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黄华华同志在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开展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学习宣传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
(一)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和权力观,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实践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三)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廉政准则》等党纪条规作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制度意识。
三、教育学习对象
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股级以上领导干部。
四、时间安排
具体分为动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五、几点要求
(一)精心组织。成立本局2011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刘英欢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局内设股室股长(主任)以及社保局、技工学校分管此项工作的副职领导。局领导要加强对分管股室、事业单位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因人施教。注重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公职人员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
(三)丰富载体。活动期间,一方面,配合市纪委“清风满台山”勤廉先进事迹报告会活动,深入发掘我局在勤政廉政方面的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树立本系统作风优良、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另一方面,要强化警示教育,广泛开展细算腐败“五笔帐”教育活动,深刻剖析本系统近年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利用典型案例警示党员干部。
(四)注重实效。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纪律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教育效果。要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办几件满足群众期盼的有影响的实事好事。
(五)加强指导检查。局党组和纪检组将组织人员到各单位调研检查,对纪律教育学习活动进行指导督促,通报本系统教育学习月活动情况。
(六)做好总结工作。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进展情况、创新做法、工作亮点和取得成效,并于8月23日前将纪律教育月活动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