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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务例行公开制度
  • 2011-12-30 14:12:12
  •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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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党务公开应坚持“公开、真实、可信”的原则,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予以公开。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部门本单位重要决策及执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二)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三)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四)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五)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六)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七)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八)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二、公开的形式
根据党务公开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党内公开和对社会公开两种方式。
(一)党内公开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和OA等方式进行公开。
(二)对社会公开的方式,主要是通过会议、文件、公开栏、网站和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的程序
(一)制定目录。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明确应当公开的内容、公开形式和时限。
(二)实施公开。按照目录的内容,收集、整理公开事项的有关资料,按规定的公开方式和时限予以公开。
(三)收集反馈。收集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整理。
(四)归档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
四、公开的时限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原则上固定内容要长期公开;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一般每季度或每半年更新一次;年度工作要逐年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段公开;临时工作要随时公开;热点问题要及时公开;重点事项要适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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