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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台山市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主体遴选的通知
  • 2024-07-18 09:36:3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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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农业经营主体:

  根据省财政厅《2024年广东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4〕785号)精神,为支持我市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推动粮食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由于农时紧任务重,现需各镇(街)提前开展粮食规模种植主体遴选申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主体类型:从事水稻种植的个体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或者农业企业。2024年度承担中央财政绿色高产高效项目任务的主体不得重复申报。

  二、主体要求:常年水稻(单造)100亩及以上。要求晚造种植优质高产品种,集成推广机插秧、统防统治、喷施叶面肥等单产提升技术,亩产水平要高于当地平均水平。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鼠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

  三、遴选要求:各镇(街)可按报名主体承诺的目标产量高低排名或者计划落实单产提升技术措施面积大小排名等其他因素开展主体遴选。各镇(街)项目面积任务详见附件2。

  四、补贴要求:作物收获季节,参与主体向镇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测产验收,镇级农业农村部门完成测产后上报参与主体的实际单产,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承担项目主体进行随机抽测复核,完成目标亩产后开展物化补助(初定80元/亩物化补助)。

  五、申报流程:

  (一)宣传发动。请各镇(街)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种植主体开展申报工作。

  (二)主体申报。种植主体填写《台山市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主体申请表》(附件3),向属地镇进行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遴选主体。各镇(街)要严格对照主体申报要求以及遴选要求,对申报主体进行遴选、审核,通过遴选的主体名单由镇(街)加盖公章,于2024年7月26日前提交到台山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张文中,联系电话0750-5666740)

  附件:1.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面积预分配表.docx

               3.台山市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主体申请表.xlsx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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