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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台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台山市农业农村局以自行采购方式对台山市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欢迎有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下称“投标人”),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项目的名称、预算、服务内容、投标文件要求
1.1招标项目名称:台山市2024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1.2项目预算: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万元)。
1.3服务内容:对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类地块中的水稻风险区域和蔬菜种植区域开展安全利用措施落实和协同监测评价工作。(具体服务项目采购需求表详见附件1)。
1.4投标文件:密封投标,一正本,二副本,投标文件格式详见附件2。
2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2.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本项目不得转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2.3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2.4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或开展类似工作的经验。
2.5属于专业社会工作类社会团体的或在国内或本地区内具有较大影响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和声誉的社会组织。
3 项目公示时间
3.1公示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共5个工作日)
4 投标方式
4.1在本公告公示期间,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投标至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5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5.1采购人名称: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5.2采购人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街道舜德路140号
5.3联系人:谭先生
5.4联系电话:0750-5587235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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