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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冒用厂址、厂名的农药商品案【台山市台城供销社鸿利农贸部】
  • 2018-01-15 01:54:56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台农(农药)罚〔2017〕03号

处罚名称

台山市农业局行政处罚信息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

处罚事由

销售假冒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冒用厂址、厂名的农药商品

处罚依据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三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台城供销社鸿利农贸部

营业执照注册号

(分)440781000052450

负责人姓名

李超洪

处罚结果

1.没收已扣押的假冒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冒用厂址、厂名的农药商品882瓶;

2.处以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罚款人民币1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年12月27日

处罚部门

台山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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