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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无生产许可证、产品批准文号及无标签假兽药一案【台山市利牧兽药有限公司】
  • 2016-06-23 01:12:42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本网
  •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台农(兽药)罚[2016]02

处罚名称:

台山市农业局

处罚类别1

没收假兽药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事由:

在当事人经营兽药商品门市及仓库检查,查出未经审查批准而生产及无标签的兽用药共86包,折合货值1400多元。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一)和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没收已登记保全无生产许可证、批准文号和无标签的假兽药,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

处罚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利牧兽药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0781000042482

 

440823**********021X

法人代表姓名:

全伟明

处罚决定日期:

2016321

处罚机关:

台山市农业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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