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市农业农村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台农(农药)罚﹝2015﹞01号 |
台山市水歩供销社建平农资门市销售无“三证”及标识不全假劣农药一案 |
台山市水歩供销社建平农资门市 |
莫建平 |
销售假劣农药产品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
责令停止销售假劣农药产品和没收登记保存的无“三证”及标识不全的假劣农药产品。 |
台山市农业局 2015年4日17日 |
已结案 |
2 |
台农(农药)罚﹝2015﹞02号 |
台山市农业生产总公司冲蒌分销中心销售无“三证”及标识不全假劣农药一案 |
台山市农业生产总公司冲蒌分销中心 |
雷一鸣 |
销售假劣农药产品 |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
责令停止销售假劣农药产品和没收登记保存的无“三证”及标识不全的假劣农药产品。 |
台山市农业局 2015年4日20日 |
已结案 |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台山政府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台山政府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750-5524538邮件:ts6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