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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卫生用农药)案
  • 2023-10-11 15:03:23
  • 来源: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台农农(农药)罚〔20235

处罚名称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卫生用农药)案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事由

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卫生用农药)

处罚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大江镇公益兴昌日用化工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144078166503052XC


处罚结果

1.没收用于生产防虫丸的设备23台、防虫丸半成品(绿色包装袋),规格:100/包,共115包;防虫丸半成品(白色包装袋),规格:80/包,共82包;精萘(生产原材料),规格:50/包,共100包;防虫丸半成品(大)(散装)共1560斤;防虫丸半成品(小)(散装)共1538斤;防虫丸成品(纸箱包装成品),规格:20/箱,共20箱;灭蚁净,规格:1500/箱,共6箱;蟑螂净,1500/箱,共51箱;纸箱(有防虫丸标识),共700个;纸箱(有兴昌香晶球标识),共1200个;

2.处罚款56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627

处罚部门

台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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